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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的下場,支持車主無罪無責任無須賠償!


Sensation owner wrote:
無奈台灣的恐龍法官橫...(恕刪)

綠燈行進的被判"應注意未注意"~
闖紅燈的理應當也要判"應注意未注意"~
有版友提出一條類似"道路行駛互相信任的條例"~
之前也差點被橫向+逆向=被他同車道汽車擋住我方視線的機車~闖紅燈嚇到~
大概只要早0,2秒起步~我們都買單了~只差30公分不到~速度很快~!!
我不知從何注意起~很巧的是那天那個路口的人都慢了3秒鐘起步~!!
不像以往一貫的搶黃燈~
http://i668.photobucket.com/albums/vv50/maymax2009/ADDRESS/draw282x145.jpg
台灣是重情,說理,漠法的國家,一切怕是以死者為大.
雖是騎機車未依交通號誌而硬闖,結杲發生事故後往生,那撞擊機車及被波及之汽車駕駛,
雖是無辜且無奈,但最後亦難免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之罪名,再加上道義賠償之責任.花錢消
災無可避免.
這種事故如發生在美國,那機車騎士及其繼承人可就要賠償,汽車及後載之乘員家屬,結果
大不同.

maymax11111 wrote:
綠燈行進的被判"應注意未注意"~
闖紅燈的理應當也要判"應注意未注意"~
有版友提出一條類似"道路行駛互相信任的條例"~
之前也差點被橫向+逆向=被他同車道汽車擋住我方視線的機車~闖紅燈嚇到~
大概只要早0,2秒起步~我們都買單了~只差30公分不到~速度很快~!!
我不知從何注意起~很巧的是那天那個路口的人都慢了3秒鐘起步~!!
不像以往一貫的搶黃燈~



沒錯...

有些情形是根本"無法注意"

但還是判了應注意而未注意

遇到這種法官

小老百姓只能摸摸鼻子了

cokecolatw wrote:
請從1分22秒開始觀...(恕刪)


我隱約好像看到穿黃衣的小孩由畫面左邊往右邊噴出去 .... 希望是我看錯了 ...
沒有永遠的景氣不好,也沒有永遠的景氣好,只有永遠的貧富差距 !
不要說什麼該注意未注意的~~~

如果不闖紅燈一切都沒事啦

但是在鬼島 還是注意一點的好....................
支持有啥用
闖紅燈的 人或其家屬
還是可以以 過失傷害/過失致死 以刑逼民
跟你耗到底
就算 檢察官/法官 明理
判 不起訴/無罪
應該修法 檢察官/法官 主動反訴 闖紅燈的
誣告(指再議或上訴的)/公共危險
所以我說部分機車是亂源

還有

影片一開始
有三台機車(共4人)
騎到路中間等是怎樣

cokecolatw wrote:
形容得不太好請見諒,只是不希望耽擱各位時間,直接看重要的地方 :)



除了這點我挺你!!

應該還得求償...

不過台灣嗎...

求償應該是不可能了...
影片一開始
有三台機車(共4人)
騎到路中間等 , 看起來就是安全無比~~~
酒駕殺人,每天一報
所以我說部分汽車是亂源



還有

此樓一開始+下方照片
有汽車+砂石車
開到機車優先道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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