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小豪 wrote:
連我老爸快60了,在我開國道內側還會提醒我,內側開超過速限10公里,超完切回中間車道!
一方面不造成他人麻煩,二方面,也較安全,如有緊急狀況,至少有緩衝!
我老爹才國中畢業,大多數學歷比我爸高的,為何會不懂?
就觀念嘛!!!
給你爸拍拍手....

steveyu911 wrote:
行車本來就是要守法天經地義
車多當然是慢慢開要快也快不了,但在台灣的高速公路上
很多時候根本沒有車潮,就是幾輛路隊長同時並排在所有車道
他們要慢慢開可以切到外車道去沒人反對,路上常常就被這些
人氣死搞到後方車流緩慢,中南部的路況尤其是這樣。
今天板主講的應該也是偏向這種情況。
再來你舉的例子亂要跟大陸比嘛, 本來就是路權意識、道德觀念
比台灣差很多的地方你拿來比較有意義嘛,可以拿日本、美國來比
啊這兩個地方的車比台灣要多出多少倍亂嘛。
也不需要拿飆車事故的極端例子來比喻,哪個地方沒有飆車族但是
板主今天說的是整體的道路行車環境,也沒有說他是烈火戰車的sky
葛隔那樣吧。
台灣的行車意識真的算差,日本、西歐、美國、香港、新加坡只要後方
來車速度較快都會很主動的讓開,交流道有車上來也會很體貼切到中間
方便讓剛上來的車進入與加速。 如果要把台灣跟菲律賓、泰國、大陸、
越南比那當然台灣是好很多啦.
在用車意識先進的地區內車到就是禮讓快車超越,也不需要去討論誰
對錯的問題,已經是一種公民常識,路上互相禮讓根本就很少要去
閃燈、按喇叭。
多用同理心看待板主的觀點,不用弄的好像人家不喜歡被路隊長擋在路
上就會車禍不得好死一樣,如果你有幸去國外多走走你可以自己感受一下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