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Sheets wrote:本局認定無汙染之虞,本案依法不予受 車牌也遮一下吧。依回覆函來看,該車輛有定期檢驗排氣並檢驗合格。其實許多代檢廠,為了生意上門都會放水(一樣的檢驗費)。閣下檢舉失敗,PO上來用意應針對審核機關批評。若此機車依政府規定檢驗排氣,且資料登記合格。依法規來看,車輛並無違規。
BenSheets wrote:如果這都不算烏賊車的...(恕刪) 要檢舉的話,我記得是不可以是停駛或等待的畫面....必須要是在行駛的狀態才能檢舉.....雖然是這樣,可是明明他煙就冒很大卻不能檢舉....只能說台灣的法規絕對不會是保護好人的
BenSheets wrote:剛發動???這台車是剛發動???十幾秒的影片證據力還不夠???又長見識了我一直以為擁有這種腦袋這等才華的人都在公家機關上班沒想到01上也有這種人才???厲害厲害佩服佩服失敬失敬!!! 別人只是在敎你幹麻惱羞成怒???抗壓性高一點吧
Yiwayne wrote:我是反而覺得馬上任後,檢舉偽正義魔人增多了! 因為大家都期望政府依法行政,可惜更多人不知道馬說過法律是麻糬。XD回歸正題,這台車最有可能是時常騎太慢排氣管積太多機油,熱了就狂燒機油,治標辦法是換一根排氣管,或是到空曠的地方大力操個幾趟。治本辦法就是淘汰二行程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