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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很想問的內側超車道問題!!? 盼高手解答~


pain6758 wrote:
我就很納悶~我都開120了~還閃我燈~意思是!?



雖然對方很沒禮貌且違規超速
我覺得還是讓他一下比較好

我在這種狀況
從後視鏡瞄到遠方有車快速接近
會馬上讓出內側車道
您是個有禮貌的好車手,但我不會同意您這樣做:

因為在高速公路上,當後方有高速車輛接近時,我方車輛若再主動切線外出,其實危險性是很高的。因為這變成兩條高速動線的錯開或交疊。

所以,在台灣規定速線規定的實施下,絕大多數行駛內側車道保持最高速度+7-10即可。讓明顯違法超速的後車自行切換即可。

你有沒有想過,這台你讓出的超高速車輛,經過你車子的時候,他會有禮貌的切到中線,還是繼續狂奔在內側車道呢?

所以,如果人人讓開內側車道,讓明顯超速的車輛行駛內側,在台灣只會讓飆車的朋友繼續危害在高速公路上守法的大部分駕駛。
xinchun1980 wrote:
雖然對方很沒禮貌且違...(恕刪)



您是個有禮貌的好車手,但我不會贊同意您這樣做:

因為在高速公路上,當後方有高速車輛接近時,我方車輛若再主動切線外出,其實危險性是很高的。因為這變成兩條高速動線的錯開或交疊。

所以,在台灣規定速線規定的實施下,絕大多數行駛內側車道保持最高速度+(7-10)即可。讓明顯違法超速的後車自行切換即可。

你有沒有想過,這台你讓出的超高速車輛,經過你車子的時候,他會有禮貌的切到中線,還是繼續狂奔在內側車道呢?

所以,如果人人讓開內側車道,讓明顯超速的車輛行駛內側,在台灣只會讓飆車的朋友繼續危害在高速公路上守法的大部分駕駛。



我自己的情況呢?開車20餘年,當後方有高速車輛接近時,我只有20%的比率會讓出內側車道。原因是:開車疲乏,換換車道,調劑一下。我不常開高速公路長途,但每年有2-3次(20年來都是如此),都會是從中山高南端更遠的小港醫院開到台北市區,而且是在30小時內往返。都是保持規定的最高速度+8-10,所以幾乎台北高雄,包括休息都會在4個半小時內完成。
對方沒有沒有遵守遊戲規則
何必對他客氣呢?
更別說姑息他飆車了
沒錯警察也解釋過了~

但內線就是超車道,完成超車就不該占用

如果還占用就是不對

後面的比你快,搞不好是他的表速大有問題

讓一下又何訪呢?
可是內線道 開 110以下的比較多吧
閃燈還不讓~我行我素~
有行車紀錄器我也懶得檢局啦

算了~這是台灣(這是事實~希望以後更好!!!勿筆戰 !! 謝謝 )

上次還遇到後面給貼"新手駕駛"
內線道開80
給他超車 還給我按喇叭


回到主題~~ 我還是會讓~
管他是不是趕時間~他在飆車
畢竟~退一步海過天空




遇到內線閃大燈我會打右轉燈讓他先過 不管我時速多少

不過最好是快一點 假如隔了5秒以上他會覺得你是龜車
他就會想超你車 這時你在換車道就會發生危險



pain6758 wrote:
小弟時常開國道三號~...(恕刪)


超車道超玩車就該回中間車道

就算你開兩百五

後面有人閃你燈

你還是得讓
真的想不通這個簡單的問題為什麼在台灣無法執行:
1. 內線為超車道. 最高速線(依法+寛限值行駛,需要觀察後方是否有來車)
2. 若經由內線超車後,請回中線.請依當時車況切回中線.
3. 您的110km+寛限值,有可能和我的110km+寛限值不同,所以您沒有理由管他人之速度為何,在內線(超車道)請禮讓後車,但大前提是中線車道流量小而且您可以變換車道.
4. 若有人在內車道>(依法+寛限值速限), 這由國道警察處理,而不是由內車道的車主以當時他車的車速去限制超車道的流量.(再提一次: 您的110km+寛限值,有可能和我的110km+寛限值不同)所以別檔道.
5. 國道要禮讓,而不是以本位及已之私心行駛超車道.
6. 如果您的駕駛觀念不改,千萬別在國外開車.(因為您會讓其他國家的人以為台灣的駕駛禮儀都和您一樣,而造成台灣人到國外開車的保險費比別人貴)

提一下最近有可能油價比較高,所以......國道很難開.
Bill

donhsueh322850 wrote:
這是月經文了,你在內...(恕刪)


旁邊沒車為何就不讓一下?
你硬要開內線幹嘛?
生活不只是只有法規 還有人情習慣
大家互相讓一下不好嗎?
你一樣在外側開你的120

在內側開多少只要不要使其他人陷入危險
罰單問題他自己負責
如果遇到妳還要踩煞車 不是很浪費時間 煞車皮 油耗媽?

互相禮讓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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