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其實也明白的就是要你的朋友負責給一個漂亮的數字
其實也不用多想
一切都照標準程序來
該做的就做
不該做的就不用作
依照路權的基本定義
要不同方向的才可構成轉彎車需禮讓直行車
但是但是!! 還是有其他例外條件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401
剩下的就是肇責比率的問題

紅字的部份就是你完全不懂路權 你想A錢應該是直行去撞轉彎車
這樣你的贏面就很大 當然是轉彎車的錯 你考駕照時沒看手冊嗎???

而且想賺這種錢你想在醫院躺多久???沒人會想這樣A錢好嗎

要問專業 這就是專業 大家都跟你說了直行路權大於轉彎車

很明顯你朋友肇責是100% 至於你說的車速過快 你有辦法舉證對方超速嗎??
沒有很抱歉!你朋友輸了 並不是行車紀錄器喔 而是標檢局認可的測速器喔!
通常無法舉證除非剛好有員警在旁邊測速 對方超速不然你朋友認了吧

marscake wrote:
本文是想要了解這方面的事件處理方式. 請大大先別對哪方面做指責.
我相信各位大大在開車上一定都是很注意各方動態.我本身也是.
可是 如果直線機車不管是否超速(當然我沒有眼球動態測速) 是否都是轉彎車的錯
那今天如果我想要A一筆錢. 是否去撞一台直行車 這樣就都歸轉彎車的錯了..
我記得前些日子 一台新馬五 被撞到測邊玻璃都碎了
後續發展我就沒繼續follow.
只是想要請有相關專業大大 幫忙指教
行人(斑馬線上,不管是否為紅燈)>直行車>轉彎車
你若可以舉證直行車有違規,就可以免用絕對路權,但重點就是你要舉證也就是影片來證明囉
若要告你的輸面會很大,嘗試好好談看能不能賠個幾千元+機車修復的錢,算是最小損失了
記得有和解一定要有書面記錄
看看這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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