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oroya wrote:看完只能說機車騎士騎的有夠隨興,會摔也是自己討皮痛...(恕刪) 真的是自找的,可是萬一騎士又被後方追撞重傷或是歸天了,不知道會不會又判資源回收車應注意而未注意現在政府交通執法已經默許機車逆向行駛了,常常看到上下班時間,路口的義交跟交警幫忙逆向鑽到前方的機車指揮,日積月累的讓機車族以為這是沒錯的機車族這樣亂鑽害人撞到真是么壽
該機車騎士應該有在上01,可能也是機車騎內車道才安全的論點擁護者,結果事實證明了該論點是錯誤的觀念。如果台灣的法律判機車騎士須賠償資源回收車及Altis,或者騎士負起肇事責任,事後主動找資源回收車及Altis駕駛,有誠意的賠償兩名汽車駕駛,這麼做的話就真的是為機車路權的爭取往前邁進一大步。否則也只是個拿出機車車禍無敵條款出來卡油的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