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瑋 wrote:
否則何來"划算"之說?...(恕刪)
當然是變划算阿,我以前每天五股南崁通勤,來回要80元。若改成里程計費,一定是變便宜阿。
不過嚴格說來不是變便宜,而是變公平了,以前受限於技術的問題,收不到短程(例如建國-內湖)車主的錢,但是卻要由中程(五股-林口)的車主負擔。
改里程收費後就是用多少付多少,是變公平了...
就像手機話費,以秒計費就是比以分計費公平,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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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瑋 wrote:
否則何來"划算"之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