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是在那邊超越汽車的,而且沒有超過去很多。這點難免有爭議點就是未保持車距。這樣說的話,我超越一台車後,後方車子要煞車,跟我保持車距。
是這種意思嗎?
老實說今天我騎車單行道,我要右轉,我已經靠右了,一個歐巴桑在我右前方,然後到了路口要轉了,那個歐巴桑確要左轉...也沒打方向燈,不過至少他有用他的人體方向燈,頭往左轉一下,我知道他要左轉,他就放慢,讓他從我的右前方左轉過去。至少我還接收到人體方向燈的訊號。
上速影片這邊要騎法我自己會是,機車優先道有汽車在上面,那點我會選擇放慢,騎在影片汽車的後方。
有些不好騎的地方,我只是騎125cc的機車,但我會當作我自己是大型重型機車,跟在汽車後方就好,而且.....停紅綠燈時我有時候也停在汽車後方,因為我要左轉...我就不會特地從右邊騎到最前方。
這個點我還是覺得機車騎到汽車前方是多少距離內想切到汽車前方,如果說機車超越汽車後一段距離切進汽車前方,當然汽車要保持距離。
問題是機車剛超越汽車一些距離,就想切入汽車的車道...這個叫什麼?
看起來,開車的也沒對幾分
就看誰撞誰的樣
以為對方錯較多
對方最好沒受傷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受傷的那位
情理法 情是第一順位

較認同上方有人回言的
請仔細看影片,機車與汽車是同一車道,且機車為前方車,汽車為後方車,後方車理應保持安全距離,後方車沒保持安全距離當然看不到她摩托車有打燈啊。
我認為是汽車錯比較大,一開始就與機車搶道了,過路口沒有依序前進與未保持安全距離超車,還有,由於機慢車道有汽車違規停車,所以機車與汽車是在同一車道上(地上畫線很清楚機車與汽車在同車道),機車有打方向燈示意即將轉彎,汽車在機車後方應該要讓以及保持安全距離。
HihiGuigui 回覆對象: kickass744 (顯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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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騎車都在閃4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