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clo0916 wrote:
你兩個回應講了跟沒講是一樣的, 注意與否 不是我們說了算 那些法官還是會違背路權來判啦,一切依死者為大, 太多案例了 還不是賠錢了事 ...(恕刪)
你這樣講
不就更像沒講一樣
那以這次march事件
是人跑去車道
還是車跑去人行道
誰是違背路權?
而注意與否不是我們說了算
但也不是法官可以閉著眼隨便亂說(如果你遇到完全不講理的法官那沒辦法)
所以為什麼之前的判例
你不服法官判決
再上訴
提出證據
法官需根據科學去佐證下判斷
"死者為大"是民間習俗對生人與死人間風俗想法
不是用於交通判法
沒有任何判決會寫死者為大
所以你就需賠個幾百萬了事
賠錢是很多人基於道德上考量
一個車禍的處理可以簡單也可以麻煩
要嘛~
你在調解上錢給一給安頓對方家屬
不嘛~
大家上法院慢慢耗個一年半載
死者家屬絕對賴你有肇責
如果你證據不足
繼續陪對方慢慢玩個幾年
就是這樣子...
但絕對不是你說的撞死人
開車就一定輸面
去看產險公司的賠償比例表
還是有好幾種狀況是100%肇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