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亂源愈趨嚴重全都是因為警察放任公權力不彰,及民眾冷漠沒有道德勇氣造成的。我覺得像併排停車侵入快車道,路口及消防栓五公尺內,和公車格及其前後紅線停車致公車無法停靠等....,此類的重大惡意違停,應該開放民眾檢舉並提供罰金2~3成之獎金,駕駛座無人的可照相直接舉發,有人的以錄影方式持續1分鐘未開走即予舉發,相信應該會有諸多職業檢舉人躍躍欲試,開放獎金後一陣子此類違停應會大幅減少。
wetty wrote:打110不用電話費就讓違停癱瘓勤務中心吧常常跟管區說,你開單,下次他就不敢停你不開單,下次他還是皮皮地違停 天天打110打到膩了,警察只會來晃一圈就拍拍屁股閃人,有被我錄下來髒到(小弟的youtube頻道有)但又能拿他們如何? 檢舉到新北市督察處最後又跑回分局的督察單位,球員兼裁判怎可能有過失檢討
shinegame wrote:我想知道如果每天這樣做呢?不然開大絕,在旁邊等他開單如果不開,錄影存證,這樣有用嗎? 打110沒屁用警察會來繞一圈"驅離"那些違規車輛(只有驅離,不是來開單的喔)警察一走5分鐘內恢復原狀試過打110、直接打分局電話、交通大隊信箱、市長信箱、總統信箱全部沒屁用不過錄影有用因為我試過直接錄影並告知不開單就申訴通常就會開了但這樣做真的很累效率也不高不是每個人都有時間跟那些警察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