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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日本人都很遵守交通規則

日本的國民教育,確實讓他們比我們的守法意識高,是沒錯.
但我相信,嚴格的交通罰則才是王道.
撞車,得修賠該車至出廠狀況.人受傷或掛了,依其年齡,教育程度,年收入賠.
故有一定程度之車禍,肇事者雖不用槍弊,這輩子也毀了.
所以,不用什麼高道德良心. 你也會自然地離得遠遠地. 修法如日本,
我們的政府不會嗎? 每年都有花公帑出國考察,不是嗎?
因為.....立委不會去修法. 敢的,民眾就不會投票他...
回到來,不是我們自己決定了如此的用車環境 ?

herman156 wrote:
日本的國民教育,確實...(恕刪)

你的想法其實根本上就錯了 人最終的選擇 還是會回歸對自己有沒有利
跟民族性 法律嚴不嚴 根本沒有關係

我們先來看看反面教材 為什麼現代中國人普遍沒有"禮讓"的觀念?
因為人口眾多 資源分配極度不足 形成人踩人 人吃人的社會 普遍來說 10個人要搶1個位置
你如果把位置禮讓出來 沒有人會感謝你 只是爽到被你禮讓的那位
你必需再重新排10個人次 再看看有沒有被別人插隊之後 才輪的到你
久而久之 形成的就是 大家禮義廉恥放一邊 上路爭位 各憑本事

大家口中常提的正面教材 日本人很守秩序很愛排隊 日本人真的天生就這麼守法嗎?
其實不然 日本道路有良好設計規劃 法律訂定符合實際現況 9個位置只有10個人在爭
大家只要稍微禮讓一下 順順暢暢的 對大家都好 何樂而不為呢?
反之 只為了1個很快就輪到你的位置 在那邊爭鬧的反而浪廢更多時間 蠢人才幹這種事 你說對吧

回到台灣來看 道路規劃亂七八糟 公車小黃一大堆在橫行
道路多超限利用 道路品質又奇差無比 豪無安全性可言
偏偏法律規定又喜歡訂的嚴格的不切實際
比方說某又直又寬六線道 為了行車安全 也可以限速30
這種根本不切實際的限速30公里 根本不會得到民眾的尊重 限速規定變成參考用

以上 10個爭1個位置 及10個人爭9個位置之類的 是一種比喻
政府要做的是要把位置增加 讓規定合理化 使大家樂於遵守
此種情況下 不遵守的人 法律規定才有大義可以嚴格處理

道路不規劃好 位置不增加 只會讓大家上路自生自滅
然後駝鳥式的 只想定嚴格規定就想解決問題 這樣的規定沒有人會看的起 也註定不會有效果
很抱歉,那不是我的想法.
是我住在那看到的.
曾經在東京,新加坡and HK分別居住一年以上.
道路的規劃,也不全是那麼完美.
但法令的完善及執法的力度,是我更想強調的.

每每都聽到外國的月亮比較圓,有時很難苟同.
感覺都很表面. 離台17年,更希望自己的土地更美好.

呵呵,感覺受教了,46歲了,三家公司的 boss.
很久沒被人吐xx.
有空在天空,小弟一定請咖啡

herman156 wrote:
日本的國民教育,確實...(恕刪)

我也覺得亂世該用重典!
這就像是新加坡沒人敢作亂一樣,誰希望自己屁股被打到開花?
關東的車 喇叭是裝飾用的
關西的人跟台灣人差不多
稍微被擋到路就狂按喇叭
我愛拍拍 wrote:
http://www...(恕刪)

你只要看到在日本
過馬路會停下來看車子的就是外國人!
或遇到車子,行人會"自己停下來"的也是外國人

日本人過馬路是不看車子的
因為他們"確信"大家都很守法
開車的遠看有行人會過馬路,在遠遠的地方就停下來等你了


PS.習慣日本的交通,回台灣第一天差點被撞
過馬路居然是人讓車,有沒有搞錯阿!!!!
人家暴走族可以鬧到政府須修法矯正風氣
看來台灣的飆車族還不夠爭氣

真希望哪天有個不長眼的飆車族能傷到大官or立委親屬,這樣說不定就可以和日本一樣了
super01tw wrote:
你的想法其實根本上就錯了 人最終的選擇 還是會回歸對自己有沒有利
跟民族性 法律嚴不嚴 根本沒有關係...(恕刪)


網路是個很開放的平台,
也是個充分讓言論自由發會的舞台。
言論自由有個很重要的目的是為了促進民主,
所以立法院的諸公們才有言論免責權,
雖然真正瞭解這權利真諦的委員們少的可以。

但是言論另一方面來說也是探討真理、討論現象追求進步的一種方式。

也因此形成了一種狀況就是,
你我他都有言論自由,但他人也有針對你我言論評論的言論自由,
自然而然地這有可能會造成一種"衝突"。

所以當這種提出評論的言論之前,
可以想一想,能不能用比較理性或和緩的方式、手段、態度來表達不同立場。

或許Super01tw的回覆並沒有冒犯herman156之意,
但我自己則不會輕易去否定別人的言論。
因為就我看來herman156的言論並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只是我不覺得herman156的言論是對的或不對的。
當我第一眼看到Super01tw對herman156的發言回覆的第一句話"你的想法其實根本上就錯了",
心中有種莫名的感覺,那感覺是很受傷的;
因為一個人的觀點竟然被人評斷是從"根本上"就錯了,
有沒有這麼嚴重阿?

Super01tw和herman156都在闡述對於各自對法制的見解,
我不是什麼法學大師也無從評斷Super01tw和herman156的言論對錯,
但我會思考,是不是有什麼方式去發表自己的言論而不會造成對方的傷害。

herman156在後來的回覆有提到:法令的完善及執法的力度,是我更想強調的。
這不就是和super01tw所說的
"讓規定合理化使大家樂於遵守,不遵守的人讓法律嚴格處理"一樣咩?
只是herman156在一開始所說的"修法如日本",就我猜也就是這個意思。

或許,我們都太快地去否定別人的意見的同時,先緩一下;
因為,先學習容忍別人不同的意見發言或許也是另外一種課題
一起努力吧

ERTYU wrote:
沒有別的意思唷......(恕刪)


怎麼大家都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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