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頭頭 wrote:
如圖1,我方為轎車,示意圖
圖2,撞擊點,應該是前輪前葉子板
此處為鄉間小徑,無交通號誌
經由此十字路口(直行車),已有減速,並觀看凸透鏡
通過十字路口,左方一台機車,準備左轉並且撞擊
導致機車騎士小腿鎖閉是骨折(住院六天)一年後要拆鋼釘
其他無大礙
昨天談調解
對方開出25萬的和解金,意思是說大車撞小車,我方一定要賠償精神損失等等
最後喊到15萬(我方維修車輛12萬)如果完全是我的問題,我願意賠償
畢竟肇責不完全是我方問題
最後還是破局,我看還是要送鑑定才知道輸贏
也想問問各位的見解
還是有比較好的處理方式.感謝
我們都只有強制險.並無第三責任險
感謝
...(恕刪)
對方肇責高
但他咬你過失傷害(萬年老梗)
你要賠他15萬
然後自己還要修12萬?
請問一下你現在有沒有頭暈暈肩膀緊緊的?
快點去驗傷吧
套一句有親身體驗的網友講過的話
"你要告我就來告 你告我 我就去告你 大家要告來告"
還精神損失咧
沒工作的損失要不要算一算?
它六天不能工作
本來一個月可以賺100萬
現在六天少賺20萬
都灌在你頭上好了
用強制險去賠對方醫療收據就好
其他的不用理它
要告來告
上法院就上法院
你能開得起這車應該也不會沒錢
怕他不成?
還有
第三責任險一年三五千
行車記錄器一台三五千
買一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