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72 wrote:妳放心,我不管開車騎車變換車道都會打方向燈,包含要靠邊停車以及從路邊切出來都會我想你應該就是照片裡面其中一種的...下次有空出來看看妳開車的鳥樣子吧 +1檢舉「未顯示方向燈的違規」百分之百立案,因為違規事實明確。我的一般原則是蒐集它2次以上未打方向燈,特例是差點害到我的就1次了。你不打方向燈,可沒理由說是陷阱或釣魚了吧。
如果駕駛違規不能說不能講那就不需要警察了,明文立法就是要做 違法在先就不要唉叫我遇到親友都覺得這沒有什麼,但偏偏等到她們自己吃到鱉羹又有吐苦水的藉口=有時候都覺得那種人(不打方向燈)還有沒有同理心的人就算出重大車禍都不直得同情
雞牌你要的影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VB94z_UGHUM&feature=youtu.be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21&t=2624478&p=3#34371287
樓主其實是個很想當正義卻不知道該怎麼樣才是合法正義的人,滿口粗話,是因為被01鄉民激起的熱情呀!蔗舊素台灣郎呀~~~e04 雞拔毛放著的警徽用處頗大....使用方式至今仍是謎團....相信世紀末後依舊無法解開。依照佛洛伊德心理學分析,強烈有導正合諧維護和平想法,卻無法用等量尺衡量自身。有可能是因幼時萎縮的正義感作祟,受其他較為強大、富有、排他同儕施壓所造成後遺症。
christ0115 wrote:有正義可以但是要嚴以...(恕刪) 謝謝 平常我真的不會這樣開車但真的有吃過不打方向燈的鱉,現在不想去管那37 21的事情反正以後只要不要撞到我不然一定要求賠償,其它別人的事就當作與我無關就好(我曾經被路邊機車一口氣用力切車出來,酒窩再現當下我要求賠償金而1千元,但金錢是捐給動物保護團體)晚點我可以把瞎事PO上來,台灣交通不會因為我一個人改變,警察不徹底我們能力也有限但真的方向盤在自己手上就看自己如何操控<我現在是用講理的方式回文>如果車禍只是嘴上說的(修好車人沒事<那就不會有所謂的死亡重大車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