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ChenTW wrote:照您這麼說,禁止機車...(恕刪) 兩段轉本來就是禁行機車政策下的副產品,跟安全有什麼關係?本來機車就可以直接左轉了,因為禁行機車的關係政府用罰單逼你去兩段轉,待轉格設在橫向車流的路徑上、直向車道的停止線前,本來就暴露在橫向車流的潛在危險中,已經發生過幾起車輛直衝待轉格的事故了,是有多安全?所以請看我的重點,他們本來可以不用在那裏的。
這位小姐只是講出事實罷了不然中華民國酒駕而被關很久的有誰?在台灣交通工具就是最好的殺人武器闖紅燈撞死人=>過失致人於死,通常都緩刑,即使對方不賠錢罪也不重喝酒撞死人同樣,也是過失我就是這樣的受害者,被闖紅燈的撞,對方沒錢怎麼辦?雖阿,告他頂多他關兩年,對方沒前科通常都緩刑在台灣這就是事實,大家生氣是在無法接受這是事實,雖然大家也知道這是事實但是這與社會公平正義有很大落差有機會我一定會移民的,追求更美好的生活環境天經地義沒有什麼好留戀的,這裡不過是犯罪天堂台灣,美麗的寶島可是卻充斥著醜陋的中華民族習性,奢望改變嗎?想改變的人真的有能力改變了是否也同時換了顆腦袋?移民絕對是最快最簡單的方法
joe915033 wrote: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花錢就有的貨色,車主也能乘機換一個貨。 什麼叫乘機換一個"貨"?這女的即使有錯也不用這樣貶低所有女性同胞吧個人認為,明知女友喝酒了,而且是新手駕駛,還讓她開車車主本身才是禍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