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enza.ken wrote:把自己違規影片PO上...(恕刪) 何不建議交通部施行小綿羊上國道很好啊~也可以考慮何不建議交通部施行腳踏車可上國道一般人們也是有路權的....加上腳踏車肇事率遠低於汽車喔,版主最重視路權了!
馬丁尼DRY wrote:何不建議交通部施行小綿羊上國道很好啊~也可以考慮何不建議交通部施行腳踏車可上國道一般人們也是有路權的....加上腳踏車肇事率遠低於汽車喔,版主最重視路權了!...(恕刪) 自行車路權您們自己去爭取, 我沒意見!至於小綿羊上國道部份, 我們目前沒計劃!
atenza.ken wrote:把自己違規影片PO上網..大言不慚的說有多安全又有多安全這行為跟酒駕罰錢就好其實沒兩樣...(恕刪) 違反規則99規定跟酒駕撞死人沒兩樣? 那是您個人的意見, 我沒權利說啥!
子彈打中毛 wrote:電視廣告了半天說要提早打方向燈,路上勒? 還不是一堆說轉就轉的....(恕刪) 所以政府不該光宣導,而沒有拿出手段來處理不打方向燈的人。這就需要駕照訓練跟考試時嚴格要求,一旦成為習慣就不太會忘記。再配合執法讓漏網之魚得到教訓。同樣,機車違規問題也應該是這麼處理,而不是只會禁止。
atenza.ken wrote:把自己違規影片PO上網..大言不慚的說有多安全又有多安全這行為跟酒駕罰錢就好其實沒兩樣一小族群認為安全並不代表大部分人認為安全何不建議交通部施行小綿羊上國道反正危險與安全都在駕駛人心中, 有注意就有安全, 沒注意就有危險, 那來的一定安全與一定的危險...(恕刪) 照你這樣說,那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應該要跟酒駕一樣重罰,當場扣車禁止行駛,嚴重的話還要坐牢才對,因為就像酒駕一樣會致人於死吧。
米咖大很讚,冒著被開單的風險,只想拍給大家理解!這並不是只有捍衛自己的權益,而是造福所有機車騎士的義舉了!!大直那篇進行機車也是啊~劃分禁行機車道再引導至機車可行駛的道路..這政府真的瞎了至於四輪至上的看官.....肯定只看到違規..再補句惡法亦法......對米咖大的努力.小弟獻上感謝!
sinyi4734 wrote:米咖大很讚,冒著被開單的風險,只想拍給大家理解!...(恕刪) 圓環這段算600元, 新生高這段900元才是經典, 又穩又順!沒接觸重機之前也是被政府唬到兩腿發軟, 接觸重機後就覺得政府怎麼這麼好當?只要會卡虎爛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