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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違規嗎?

richardman0118 wrote:
太好了!實在是太感謝...(恕刪)

頂多這三條
不一定都會過
要看承辦員警的裁決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送送看吧
有好沒壞

很多人搞不清楚邏輯
就算你前方有車堵住
你要停下來變換車道
一樣要先注意其他車道的直行車
打方向燈等待機會變換車道
前提一樣要先禮讓直行車
而不是連方向燈都不打就硬插(就算有打方向燈也不能硬插)

假設樓主不讓錯10分(不讓有甚麼錯?0分都沒話講)
對方不打方向燈硬插錯90分
結果來這邊PO影片被砲的反而是樓主
而不是影片中的對方
怪哉

沒錯
多多禮讓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跟糾紛
問題是不讓也沒錯阿
是在砲個甚麼勁?
如果前方是雙線道,後來道路縮減成一道
兩車併行在縮減路口時,應不算違規

至於如何擠?怎麼擠才會贏?或安全...等
誰在前誰就先走,讓一下更順暢
什麼主道什麼插隊的,除非你技高一籌 要不然你還是贏不了又增添危險
神車要切進來了
還不讓神車過
真是太不禁神車了
神車?
新廠牌嗎?還是進口的,沒聽過耶
就事論事,別那麼動不動就愛扯到車上面去
菩堤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我怎只看到有人夾著尾巴跑了阿
惡人無膽....
前面就事警察局了不是嗎?

事主下車不是要去檢舉嗎

不然把車停在車流這樣多的地方是要幹嘛
前面沒有警察局。
下車是檢查被擦撞的部位。
停車前,有注意交通號誌的秒數,幾秒後,就是紅燈,且馬上打雙黃燈警示後車,並依規定停於機車停等區的後面。

richardman0118 wrote:
前面沒有警察局。
下車是檢查被擦撞的部位。
停車前,有注意交通號誌的秒數,幾秒後,就是紅燈,且馬上打雙黃燈警示後車,並依規定停於機車停等區的後面。...(恕刪)

樓主你也太搞笑了
隔了快兩個月才回上一位網友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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