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請問這張可以送55條或56條嗎?
car888 wrote:
+1
行車多禮讓,回家再檢舉。
推薦台北市士林分局,效率極高。
linpredator大,有空開個版,評比雙北各分局如何啊?
...(恕刪)
linpredator wrote:
呵呵
如果只有這張照片的話
應該沒辦法送
因為該車主可以硬凹
車上有人車子正在行進中
疑
阿車主不是站在車門外要開車門嗎?
誰跟你說他是車主了?
車主正在開車阿
車子正在行駛當中阿
那個煞車燈是壞了才會亮的阿
那個女的是歹徒
要搶車主才會去開那個門的
那女的又不是車主
亂凹一通?
沒錯
違規事實不夠明確的話
違規人可以亂凹一通申訴
所以要檢舉違規
兩個要點
車牌清楚
違規事實明確
讓違規人連申訴都沒辦法申訴
承辦員警也很不喜歡違規人申訴
所以他們會先審核過
沒有爭議的
他們才會送交逕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