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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7-Q8 馬二車主你在國道上要有點公德心呀

其實那一段路車流量蠻多了
而且車主的前後左右一直都有車
且車速都沒有很快,三線到幾乎都是滿車的
還不算占用超車道吧,除非車距拉開
車流密度下降才有必要讓出超車道吧
小弟住岡山,那段路要快就是開外側
其實在台灣,根本沒啥人鳥"內側為車車道"這回事
有時候想超車,閃燈+叭叭根本沒用
我只會閃超車道的車
亂扔垃圾真沒公德心~~~
佔用內側超車道真沒公德心~~~

話說, 中線的車還比樓主快, 超車還得走外線.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我在公司不能貼圖~~

影片13秒不曉得出現什麼東西咧.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3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五、站立乘客。
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
九、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十、未依施工之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十一、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
十二、不繳交通行費闖越收費站。
十三、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十四、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
十五、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十六、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如果車牌號碼清楚的話就直接把資料送給國道警察局吧
讓大家一起謝謝他貢獻國庫
我覺得樓主並沒有佔用!又不是前面都沒車...

正義魔人千萬別跟我扯之前沒錄到的部分...

不過內線道還是不要逗留太久...難道不怕對向車道衝過來嗎?


霖將卡哇依 wrote:
十六、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如果車牌號碼清楚的話 就直接把資料送給國道警察局吧
讓大家一起謝謝他貢獻國庫


+1

直接寄給國道警察局罰3仟,不要寄環保局。

檢舉人沒有獎金,但國庫可進帳。
我認為原PO開車習慣也很差,
人家內側車道是超車道,
你又不超車,又沒超速,
憑什麼佔用內側車道這麼久?
無故占用內車道,這種車實在非常令人討厭!
看到中車道一直超你的車,你都當作沒看到?
亂丟垃圾水準固然不好,
但是原PO的行車水準也不太及格吧!

也不用特地說明啦!沒事千萬不要佔用內車道,
能轉到中車道就盡量不要給人家佔用內車道。
依車流狀況看....樓主犯的小錯是(沒跟上車流)而已

*無需亂放大個人主觀態度

如果這種車況在那閃來閃去的,從空中看...絕對會看到內線中線車道的車,在那邊劃8字行進

何苦來哉!

pantrol wrote:
6267-Q8 馬二...(恕刪)

現在什麼時代了...還有人會丟垃圾,
真是缺德沒水準。
我也愛砲內線龜車但是樓主情形似乎也還好,
並不是長時間佔用內線道所以其實也不必要放大檢視,
別矯枉過正把自己弄得不理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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