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就曾經因號誌沒看清楚,誤入機慢車道(因為車道看起來就是汽機車一起通行也OK)被開罰單,該路段以前沒分隔島,現在都已經有分隔島。所以別再用只有禁行機車而無禁行汽車規定來看待很多路段,現在交通建設幾乎將機慢車分道,避免汽機車爭道而發生交通事故,標線標誌有時確實不近公平,這時執法者此時就會在該路段執行暗地照相逕行取締,再經民意反應,交通局才會重新規劃或修正標線或號誌。
如果汽車能夠尊重 機車的路權/騎士的生命安全外側車道機車優先,汽車要超車由內車道,不要逼機車,停車時也靠邊不要凸過道路邊線,開門時轉頭看後方路況,同樣..汽車笨重(與機車比)不易閃路況,讓它在內線直行!機車不要去跟它擠..相信也就不會有 外側禁行汽車的聲音!
個人覺得比較實用的修改,至少是1.都會集中區重要幹道及多車路段增設計程車專用上車點(路段),計程車不遵守,嚴罰2.禁止行人於上車點外的地方叫車,嚴罰(常常一堆沒腦混蛋,走到路邊就舉手,害小黃外切到機車前>撞!~)3.學校正門固定距離內,上下學禁止家長車直接停靠,只能在特定距離以上準停靠接送小朋友上下課4.家長並排停車,嚴罰5.視特定路口擁擠程度,適度開放機車於路口時,可切進次外車道直行(靠!~ 這樣你就沒理由從橋上照像了)當然,以上是嘴砲,要是真會增設條例,我想中華民國可能就會是10年一選舉的真民主政府了
aging wrote:機車族的人口眾多,常...(恕刪) 不可能啦有機車專用道一樣在最外面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汽車一樣照停管他紅線不紅線這樣設計有差???就五股下成蘆橋,往蘆洲走原本就是有設計機車道你騎過一次就知道那簡直是個屁
GSX-R1 wrote:常常看到機車騎在快車...(恕刪) 汽機車分道根本不可能實施,路邊停車,上下車,每個路口的右轉車都會跟機車道交叉,只是假分流。既然現實狀況不可能做到分流,比較現實一點的方式還是依照車速,車向分流才能夠減少速差,車禍發生的機率。這也就是機車檔提倡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