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y48816 wrote:車流量太大,離匝道還有500m以上人家又不是硬擠到最前面跨雙白線去剪別人線塞車難免加減讓一下吧~不想被擋就往裡面開這種的拿去檢舉,只會被通融每天尖峰跑國道上下班很累的 明明就是插隊 硬坳路不熟嗎排隊的人可能排了兩三公里了
有開罰案例,請看下面連結,就看你要不要檢舉了,要於匝道前300公尺變換車道..........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pr/27/today-life5.htm
旺 wrot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五項說的是啥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恕刪) 這條真是非常....好的法條有這條可以讓國庫進帳不少建議嚴格執行這法條這樣就會讓很多駕駛不想開車上路了如果再加上全面實施高乘載管制路上的車子應該會少掉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