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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平專案釀禍 騎士摔車遭輾死

averyer wrote:
重點是台北市民還信這一套,
真他媽不知道在想什麼的台北市民!!!...(恕刪)

台北市民有得罪你嗎?視訊您注意看,那是為了路面人孔蓋周圍與路面齊平施工,用意不壞,但是施工現場管理卻嚴重不良,當然外包單位跟監督單位都得負責,家屬可能請求的國賠之外(造成的賠償市府可以另案跟包商求償,除非外包合約條款亂亂簽....),民事跟刑事都很難跑掉。
這新聞我有看到.我真的不認為有國賠的必要.
明顯有擺放警示標示.且畫面上的騎士非常明顯的比其它車輛要快很多.

這樣的施工路段.這樣的天候狀況.騎這樣的速度.
我個人覺的...自己要付比較大的責任.

ycweng wrote:
台北市民有得罪你嗎?...(恕刪)


很多都挖歸挖......撲歸撲......挖完的拍拍屁股走人~~
舖平之前會放3角椎的還算有良心~~
或是最多隨便撲個比肉鬆還鬆的爛柏油~~

去看看新莊思源路吧~~
目前因為蓋捷運~~
整條路慘慘慘~~
而且超愛在上班時間挖挖挖~~
搞的慢車道時常塞塞塞!!!
寫信去新莊區公所反應~~
回答是.....因為是台北市發包所以不關新莊的事....要你自己去北市政府反應!!!


一切都是選舉 選舉到了才有路平
過了一樣恢復WRC賽道水準
什麼時候可以把管線集中不要再東挖西挖
一有選舉就來個路平
leoachung wrote:
很多都挖歸挖......撲歸撲......挖完的拍拍屁股走人~~
舖平之前會放3角椎的還算有良心~~
或是最多隨便撲個比肉鬆還鬆的爛柏油~~

去看看新莊思源路吧~~
目前因為蓋捷運~~
整條路慘慘慘~~
而且超愛在上班時間挖挖挖~~
搞的慢車道時常塞塞塞!!!
寫信去新莊區公所反應~~
回答是.....因為是台北市發包所以不關新莊的事....要你自己去北市政府反應!!!
.......(恕刪)

所以施工品質跟施工管理不良也要牽拖到台北市民?

騎樓整平是明顯有感覺的,如果家裡跟我一樣有小小孩、常常用到推車的就知道了,當然還是有沒處理好的路段、或店家不願配合騎樓整平,以及白目機車或店家佔用騎樓,這跟守法度有關。路平專案用意不差,剛完工時品質也可以,但是地下管線千頭萬緒,幾十年前就沒有整體規劃,三令五申不准私自開挖,擁有管線的單位卻還是老神在在,這還有待這些官們橫向溝通多加努力。

ycweng wrote:
所以施工品質跟施工管...(恕刪)


跟任何人民都無關.....而是跟貪官爛官有關~~
leoachung wrote:
跟任何人民都無關.....而是跟貪官爛官有關~~.....(恕刪)


gungunM wrote:
新聞請自尋搜尋關鍵字...(恕刪)


騎士...RIP....

有責任的是政府官員、承包商跟機車騎士自己..關公車司機什麼屁事啊..

家屬是在凶什麼屁啊..警察好可憐喔...都不會怪自己老爸騎摩托車騎太快..

這就是常說的...騎機車真的要比其他車輛更注意安全.....可憐!!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wasiwater wrote:
這新聞我有看到.我真...(恕刪)


現場有擺放警告標示 不代表 警告標示是放置在正確的位置

現場有無交管人員指揮?這是重點。

如果您認為政府只要有擺放警告標誌就沒責任了,那就跟治安敗壞政府說他們有加強治安巡邏是一樣的道理

哪一天您被搶被偷,我回答您政府有加強巡邏了,還要民眾自己出門小心晚上不要出門,所以責任在你,你能接受嗎?

引用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台北市工程施工規範 內文

3.4 臨時指揮勤務執勤人之派遣及操作
施工期間應設置適當之交通安全與交通管制設施,對交通繁忙、複雜、交叉路口等
,視需要設置指揮旗手或紅綠燈指揮交通,以維持來往車輛、行人之安全與通暢。
臨時指揮勤務要點如下:
3.4.1 臨時指揮勤務人員,必須穿著規定制服,手執紅旗(夜間執紅色指揮棒)及指揮牌

3.4.2 勤務人員應位於施工路段漸變線前端約20m之路肩、人行道、中央分隔島(帶)上,
或工程司指定處,以便指揮交通。
3.4.3 執勤人應面對來車,指示行車方向,有時並要回答駕駛人問題。
影片會說話,睜眼說瞎話上來消毒最不可取
可年可悲阿
把馬路鋪平還要專案進行
這就是台北市政府的水準
做的再怎樣爛
只要顏色對
躺著都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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