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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更新 沒有肇責還被對方保險公司告 終於結束了

台灣這麼亂就是因為大家都姑息養奸!
版大要加油喔!
青年男女救苦救難總管
好樣的
部要讓大鯨魚吃我們這些小蝦米吃死死的
記住她還有個條天條
零件折舊
這個部份,如果對方是這樣惡搞的話
建議你
把他亂告的精神賠償一起開大口
玩死她
5800真的不是小錢~
1515151515151515
樓主的作法是正確的,給樓主一個讚
沒肇責認定

也可以去跟被撞的人求償?

扯.......

建議不只要那5800

全部都去原廠開估價單

有受傷就去驗傷

能跟對方多要就多要啊

反正最後總數會被打折的
版大加油....我會持續觀看你這個案子,我覺得有些事情,並不是錢能解決一切,我相信版大你也只是爭一個理字。
總之加油....

(如果有新的發展,能不能請版大不要再開新的版,這樣我們會追蹤不到您的最新發展,可否直接在這版更新。)

anpewu wrote:
沒錯~他出去打了電話向主管報告,回來以後說:要不然各付各的修車費用(還是不肯賠我那5800元)。 我拒絕,調解委員竟然說起大道理,什麼人家已經退一步了,人不要太計較之類的話。我說:撞我的人開著賓士車,是一個大老闆,他怎麼不趕快賠一賠就好了?調委說:那沒有關係啦!調解不成~於是他們選定下週一第2次調解。

走出地院,我實在不想再跟他們調解了,調委是站在保險公司那方的,根本沒有意義。但是地院調解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能缺席(跟區公所調委會不同),我要直接進入簡易庭判決程序。我做了以下幾件事:

...(恕刪)


>>>

版主提醒你

民事對方告你 , 民事庭法官頂多判對方敗訴

你的5800元 , 要另外告肇事者 (不是保險公司)

不要混在一起

>>>

簡易訴訟 , 第一次通常會試行調解

第二次應該就會進行言詞辯論準備程序

法官也會試行調解 , 你要是有準備陳報狀 , 可以先寄給法官

屆時答辯 , 就如訴狀所載回應即可

>>>

你的案子

也許第二次開庭 , 保險公司就自行撤回了

可惜沒有去驗個傷...

順便告他傷害...

版大加油阿!!

anpewu wrote:
上次把事發經過PO在...(恕刪)


記錄一下~這篇可以當教科文
版主有去做車禍鑑定嗎?之前小舅子的車在高速公路上被推撞,對方也是保泰安的,一開始也是不全賠,明明是他們的錯,還要我們的車出險一台賠一台,我們當然不要呀,初判表出來也不認帳,一直到車禍鑑定出來才全賠,前後拖了二個多月,對這家保險公司的印象真的很差,以上經驗給版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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