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uanmax wrote:這樣還能怪警察天理何...(恕刪) 不坳怎麼行....不講$的問題..光未來有親朋好友問的時候要怎麼說??難道坦白講:1.騎車講電話,警察攔檢為了要躲避警察而......2.警察執法過當而.......哪一個理由會比較好聽阿,比較有面子阿
一開始警察站的位子移動後站的位子有明顯的不同------以下是推論騎士本來不是停在停止線等綠燈而是看到綠燈一直騎閃黃燈了還不停轉紅燈了--根本沒看到只有警察看到紅燈然後警察的手舉了一下騎士(本能的)閃了一下一起憾事發生了------僅僅是片刻之間來不及思考所以不是有意的(不是故意)------國家賠償法是採取有過失責任還是無過失責任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