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l527 wrote:
如果不是單行道,從影片中,看不出樓主違反那一條,反倒是老人家撞上去的,
而且,當下即能停車,更無超不超速的問題.
" 那位老人回答:[我車子很靠近她 然後碰到我的車就跌倒] "這句話...
至於" 道義上的責任... "這個"道義"真的是...
從影片,我的看法,
樓主無責任,
老人家家屬,違反老人福利法第41條及第51條之五.
報告~該路段並不是單行道!!
老人家家屬,違反老人福利法第41條及第51條之五
這個...
目前應該不會這樣子做..
燕赤霞 wrote:
和解是最快解決問題的方法,警察也不用寫太多的書面資料。
你要舉證拿出你想和解的誠意。上到法庭,剛開始可能也是會勸雙方和解。
我有電話跟對方家屬聯絡 昨天在派出所 好言相勸 說有事好商量
但對方並不領情..(說我不聞不問 沒去探視老人家)堅持提告
黃金獵獵犬 wrote:
這種應該是小事吧...
但是乍看之下感覺有點責任
可是仔細看...老人踩到東西跌倒的機率很高
老人家不太會閃是常有的...對方提告感覺是誇張了點...又沒有事情
老人家有受傷..算是有點事情拉^^||
如果老人是直直走被我碰到 那我當然是百分之百的疏失 可影片看起來並不是這樣..
我有拍下現場的路況 旁邊有水溝蓋突起 還有住戶門前有用水泥 做一個小小的斜坡..
老人家應該是踩到那東西吧..
就是無奈啊 我也覺得是小事..可是對方堅持要告 ..
我親眼見過的是~
一輛車好好的慢速開再單線雙向的路上會車..
一位老先生走在面向他車頭左邊的馬路上..
(一旁有紅磚道..紅磚道旁有停一排車)..
待慢速車緩慢會車開到老先生身旁時..
老先生"迅雷不及掩耳的"將右手有"弧度的"撞擊該車後視鏡..
爾後用左手握住右手撞擊處裝作疼痛不已之狀..
而該車繼續往前約莫5公尺處停下..
此時老先生站在原地遙望該車(大概以為撞擊時該車會停下..就傻在那)
幾秒後該車見老先生無反應就驅車離去..
此時老先生追趕上前..但為時已晚..車已離去~~
小弟當時做出決定..若是雙方當時就地理論..
小弟絕對將事實告知警方..看是要怎麼處理..
真是該死的~~"假車禍..真詐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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