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a wrote:我慢的要死..交流道...(恕刪) 所以你要代替警察執法?然後若是導致公車上乘客受傷,只要不是追撞,此例您不可能無責,只要有一丁點責,乘客若是提出傷害告訴,你跟公車司機都會背過失傷害,您要用您的人生來賭一把嗎?(看您樓上回文表示您也只是抱怨,但也別怪鬼島,在任何國家都是如此的)
旺 wrote:不是這樣的那可能只是...(恕刪) 朋友..我那時已經要 kick down 了..我大概算了一下..加速有可能會在他的前面..但左邊也有大車..如果我過不去..就被夾在中間了..所以我老婆拉我的手..我就煞車了..你看那台公車這樣快..你看他在匝道有開多快..所以我就只能說..我衰..想加速被砲..實際踩煞車也被砲..真正要砲的沒被砲..
我家就住在林口,那個交流道我開車開過不知道多少次,就算公車這樣開,我也不曾閃過,應該說我都保持在自己的車道;並非我不怕死,而是閃躲導致它提前進來,反而有可能會發生車禍,公車司機也不是笨蛋,如果過不去,它自己會減速的。
Taipei 101 wrote:如果你速度夠快公車根...(恕刪) 唉!那裡的路肩是封的..公車吃不了路肩..他停不下來只能靠我這的車道..那時真的只能賭一把~~看起來這一把的風險不小..是我老婆讓我不賭..朋友我也認同你..Taipei 101 wrote:兩部只有CH1 & CH2的差別其實是同一個現場只是廣角鏡頭會讓速度感覺上很快(恕刪) 你說對了..只是一個是廣角..一個是望遠..望遠鏡頭會感覺比較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