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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車 刷卡了..

qba wrote:
我慢的要死..交流道...(恕刪)


所以你要代替警察執法?

然後若是導致公車上乘客受傷,

只要不是追撞,此例您不可能無責,

只要有一丁點責,乘客若是提出傷害告訴,你跟公車司機都會背過失傷害,

您要用您的人生來賭一把嗎?

(看您樓上回文表示您也只是抱怨,但也別怪鬼島,在任何國家都是如此的)
qba wrote:
交流道限速40..我開到表速60 GPS 50 ..

所以鼓勵別人超速囉?

不是這樣的
那可能只是匝道
影片中已經是要匯入主線道的加速道了

qba wrote:
砲就砲吧..如果我沒...(恕刪)


公車看前車通常都愛搶....


司機嫌月賺太少嗎.....還嫌公司.....還操壞公車....

旺 wrote:
不是這樣的那可能只是...(恕刪)


朋友..我那時已經要 kick down 了..

我大概算了一下..加速有可能會在他的前面..

但左邊也有大車..如果我過不去..就被夾在中間了..

所以我老婆拉我的手..我就煞車了..

你看那台公車這樣快..你看他在匝道有開多快..

所以我就只能說..我衰..想加速被砲..實際踩煞車也被砲..

真正要砲的沒被砲..

野蠻小媽咪 wrote:
公車看前車通常都愛搶...(恕刪)


朋友..

我老婆也這樣說..

如果你速度夠快
公車根本不會企圖超車
既然公車要超車而且也沒吃到路肩
若加速企圖關門只是徒增危險
公車要是停不下來一樣會吃路肩硬超
踩煞車絕對是正確的作法
聽老婆的準沒錯
我家就住在林口,那個交流道我開車開過不知道多少次,就算公車這樣開,我也不曾閃過,應該說我都保持在自己的車道;並非我不怕死,而是閃躲導致它提前進來,反而有可能會發生車禍,公車司機也不是笨蛋,如果過不去,它自己會減速的。
北方孤雄

reilfman wrote:
第一部看起開很快,沒啥不對勁。

第二部是慢的要死!!!!!!公車是該超!!

兩部只有CH1 & CH2的差別
其實是同一個現場
只是廣角鏡頭會讓速度感覺上很快
Taipei 101 wrote:
如果你速度夠快公車根...(恕刪)


唉!那裡的路肩是封的..

公車吃不了路肩..他停不下來只能靠我這的車道..

那時真的只能賭一把~~看起來這一把的風險不小..

是我老婆讓我不賭..

朋友我也認同你..


Taipei 101 wrote:
兩部只有CH1 & CH2的差別
其實是同一個現場
只是廣角鏡頭會讓速度感覺上很快(恕刪)


你說對了..只是一個是廣角..一個是望遠..

望遠鏡頭會感覺比較慢..


這就是全台北最威猛的客運

趕時間的時候我一定搭這公司的車

不過有點小風險,一年會有幾件三部公車撞在一起的新聞,而且清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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