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於汽車違規太寬鬆了~導致弱勢的機車駕駛人常常淪為汽車肇事的亡魂每天都有數則汽車撞死人的新聞~~但是身加害人的汽車駕駛人頂多就是過失致死+低額賠償金就能脫身甚至惡意脫產規避賠償~天啊.......我每個月都能遇到一兩次這種惡意逆向的汽車駕駛人真是令人心驚膽跳~政府啊~公權力跑去哪啊~不是很愛學國外嗎?國外這種駕車方式肇事都能判謀殺罪+鉅額賠償金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