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Y阿業 wrote:老婆就是認為喜美要讓他出來他才開出來大大所言是不論喜美是否禮讓我老婆我老婆要一再確認喜美後方有無車輛超越囉 是低~~~~~~~也許你是當事人很不服氣我的說法,但就現行法規來判定八九不離十是你老婆的肇責較大,近乎100%況且機車為直行行駛中車輛,並未超速,該機車駕駛可判斷前方HONDA CIVIC欲靠邊停車而從其左方通過!建議您可送交鑑定委員會,等鑑定報告出來若非吾所言,再煩請糾正我的認知~感謝!
DIY阿業 wrote:前方影片仔細聽有打方向燈噢...(恕刪) 有打方向燈結果還是一樣我3F也提到過我的經驗談一樣有打方向燈至少打了十秒左右一樣肇責100%反正只要變換車道或轉彎或路邊臨停起步匯入車道肇責一定高至少七成以上
DIY阿業 wrote:老婆就是認為喜美要讓他出來他才開出來大大所言是不論喜美是否禮讓我老婆我老婆要一再確認喜美後方有無車輛超越囉) 您的意思是...禮讓後面那台車就好,其他看不見沒看見的車就可以不禮讓?當然一樣 必須禮讓行動中的任何車可能視角死角或視線被擋住,因此需要注意再注意,以免出現危險的擦撞意外
子彈打中毛 wrote:借版問一下.以後如果...(恕刪) 看距離及時間,直行車可能會有未注意車前動態的責任,但是這不容易舉證...如果有裝行車紀錄器,證明路邊起步車輛雖然從路邊切出來,但我切出來之後靜止一段時間後才被撞到,或可證明直行車可能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情事,供參考~
DIY阿業 wrote:我老婆從路邊臨停離開時遭左後方機車撞上左前輪離開時左後方汽車已先停下要讓我老婆離開~機車卻從我老婆左後方汽車左方超越~導致雙方擦撞~想請問責任歸屬為何~..(恕刪) 100%準備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