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補上新聞聯結~~簡單講這法官邏輯上有獨特的見解。這法官認為人家有裝,但根本沒有用所以並無犯意,要警察當場逮到人家有使用才能罰。還說交通部過度解釋法條~~但其他法官與警察根本就不認同的啊,這判決一定會出現爭議的~~最後也講到了,如沒有要躲避查緝的心態,幹嘛花錢裝翹牌器呢~~翹牌器以前在這邊就討論得沸沸揚揚,誰上來講他裝了翹牌器一定會被砲的,但現在出現這樣結果~~裝翹牌器變成合理化了~~雖然警方說還是維持現況抓翹牌,但會不會因此變得更多人拿這個判例去申訴撤銷翹牌罰單呢??孤寂之狼 wrote:剛剛新聞報導這一則,...(恕刪)
stassen71 wrote:如果是違規的東西,那就不應該出現在車上啊!難道什麼都要合理化嗎?那這樣車上都可以放各種家中使用的刀具囉!我比較好奇的是,有的車改HID頭燈,那也可以說我都白天騎車,不開燈、沒使用,所以不罰嗎?...(恕刪) 習慣就好台灣的恐龍法官特別多反正自由心證又沒陪審團他一個人說了算其實你也可以帶槍在身上只要不亮出來不開槍就行裝翹牌器的意圖很明顯了這樣還不能開罰?
孤寂之狼 wrote:翹牌器以前在這邊就討論得沸沸揚揚,誰上來講他裝了翹牌器一定會被砲的,但現在出現這樣結果~~裝翹牌器變成合理化了~~雖然警方說還是維持現況抓翹牌,但會不會因此變得更多人拿這個判例去申訴撤銷翹牌罰單呢?? 肯定會的。以後肯定會有更多人拿此判例當擋箭牌來裝翹牌/蓋牌器想違規滋事就開啟它的功能,沒事的時候就讓他跟平時一樣警察抓了你也罰不了錢,簡直比折凳還要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