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楣的機車騎士,我朋友上次也被一個小學生來個回馬槍,馬路都跑過一半,忽然轉頭想往回跑,我朋友車子反應不過來,結果是~~"小朋友去撞我朋友的車",把引擎蓋旁邊撞凹了一小塊(葉子板上方)後昏倒還好路口的交通導護說可以幫忙做證,要不然,真的是百口莫辯
數日前已有法院判例:行人未依規定走在行人穿越遁上,致使發生車禍而害人傷亡,行人亦須負責刑責及民事賠償,而那位女子欲穿過馬路,走到一半驚想懸崖勒馬後,趕緊回頭方是岸時,為時已晚已,害人害已,這一泡苦澀的包腫茶,正等著她慢慢品嚐.交通事故隨時隨處一不小心都會發生,開車騎車走路都有可能會發生,不可不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