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和保險公司談了一下~ 我必須也和c車車主談和解~ 但保險公司他只做到理賠30% 並向c車車主告知為何只賠30%的原因~ 我直接找c車談~他告訴我他們不會去找b車索取不足的5萬~ 所以會和我求償.... 問題是~保險公司只理賠我該負責的部份... 而保險公司也是打算讓我自己和c車談剩下的5萬多... 今天如果我去向b車表達c車要索取5萬多修車費... 我怕和b車的和解會翻盤~因為和解書只有雙方簽妥~法官未核准~ 保險公司再說...有個辦法~就是現在以保險暫定的30%理賠~ 然後我再貼個2~3萬來跟c車和解~ 但一旦和解後~事故初判報告下來,我應負責70%的話~ 保險公司也不會貼補我~因為已經提早和解~ 等於我多自付2~3萬.... 而今天我有自己和c車談~ 他現在就是要我去找b車...如果我不要~就是自己給c車5萬!----------------------------------------------------------------保險公司要我自己向c車談剩下的5萬是正常的嗎?如真提民事訴訟,是三方都要應訊嗎?民事判賠下來後,是保險公司付還是我付呢?
我有保丙式全險~ 有車碰車~ 第三責任險最高200萬~ 再請教~ 因為b車機車騎士往生~ 在第三責任險中,是該200萬全賠嗎? 還是以我的罩事比例來算? 因為b車另外提出的103萬賠償~ 第三責任險是全部賠~ 但c車卻是以30%來賠~ 如果我肇事比例為30%,那b車部份不就應為200*30%=60萬嗎? 保險公司回答我說~ 應為b車往生...保險公司是特別幫忙才幫我付103萬~ 這些我真的不太懂~ 勞請專業的大大賜教~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