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我幸災樂禍我現在很希望有個酒駕的去撞高級官員看先前國父孫女出車禍後座安全帶的立法有多快沒撞死幾個官那些官根本不會重視跟撞死老百姓根本不能比最好明天就有個酒駕的去撞馬英九這樣要判個30年起跳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ID而已 wrote:我要鞭刑~~~~~~...(恕刪) 贊成+1酒駕取締超出法定值者,當場鞭刑並錄影存証 實施後再判刑牢獄!! 台灣人最愛的口頭禪!經濟上新加坡能為什麼台灣不能香港能為什麼台灣不能韓國能為什麼台灣不能那麼 鞭刑 怎麼不取新加坡能為什麼台灣不能!!!
tzongyao wrote:拜託,這種法律絕對不會過的啦...立委諸公以及眾多民代,隨時也都會成為酒駕一份子~他們怎麼可能讓這一條通過...就算真的立法通過,到時候還不是會有檢察官亂送案,法官亂判案..還不是一樣沒事SAFE!...(恕刪) 本來就是,他立法去砸自己的腳嗎?????兩邊都一樣,一堆爛政客,沒藥醫了
anguskung wrote:法條不是重點.......(恕刪) 酒駕不論有無事故發生,只要攔查到就一律以殺人未遂或蓄意謀殺罪來判不得緩刑、易科罰金!同時併科罰金15萬以上無上限並吊銷全部駕照終身不得考照!不管那個顏色..只要誰敢立法誰敢實行...我一輩子成為他的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