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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消防員遭撞 立委提案:酒駕最重判15年

我要鞭刑~~~~~~~~~~~~~~~

傷口快好時~~~~再鞭!!

還要LIVE直播~(到時人權又出來叫了)

個人認為亂世用重典頗為有效
敢酒駕就判刑、不得易科罰金及緩刑
酒駕肇事者依情節輕則得膳養對方家庭生計並處刑、重則除需付賠償金外、求處無期徒刑並不得減刑或受特赦
如此、就不信還有人敢酒駕
別說我幸災樂禍
我現在很希望有個酒駕的去撞高級官員
看先前國父孫女出車禍後座安全帶的立法有多快
沒撞死幾個官那些官根本不會重視
跟撞死老百姓根本不能比
最好明天就有個酒駕的去撞馬英九
這樣要判個30年起跳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ID而已 wrote:
我要鞭刑~~~~~~...(恕刪)

贊成+1

酒駕取締超出法定值者,當場鞭刑並錄影存証 實施後再判刑牢獄!!


台灣人最愛的口頭禪!
經濟上
新加坡能為什麼台灣不能
香港能為什麼台灣不能
韓國能為什麼台灣不能

那麼 鞭刑 怎麼不取
新加坡能為什麼台灣不能!!!

我想..

酒駕肇事傷人或至死者一律10年以上起跳到死刑.
賠償金以受害者的工作能力到結束為止金額乘3倍.
終身不得開車.

有用嗎???

應該要立法...酒駕最"輕"判15年.........
raysun wrote:
詳細內容 終於有立委...(恕刪)
拜託,這種法律絕對不會過的啦...

立委諸公以及眾多民代,隨時也都會成為酒駕一份子~

他們怎麼可能讓這一條通過...

就算真的立法通過,到時候還不是會有檢察官亂送案,法官亂判案..

還不是一樣沒事SAFE!

tzongyao wrote:
拜託,這種法律絕對不會過的啦...

立委諸公以及眾多民代,隨時也都會成為酒駕一份子~

他們怎麼可能讓這一條通過...

就算真的立法通過,到時候還不是會有檢察官亂送案,法官亂判案..

還不是一樣沒事SAFE!...(恕刪)

本來就是,他立法去砸自己的腳嗎?????
兩邊都一樣,一堆爛政客,沒藥醫了
法條不是重點.....
訂得再嚴格而不實行有用嗎??!!

anguskung wrote:
法條不是重點.......(恕刪)


酒駕不論有無事故發生,只要攔查到就一律以殺人未遂或蓄意謀殺罪來判

不得緩刑、易科罰金!同時併科罰金15萬以上無上限並吊銷全部駕照終身不得考照!

不管那個顏色..只要誰敢立法誰敢實行...我一輩子成為他的粉絲!
做人不要太認真,認真不會有好事的,尤其在這裡可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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