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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國道警察真的開始用力取締龜速車佔用內側車道...


imggy wrote:
大家都滿口仁義道德....(恕刪)


龜車占內線引起的是公憤 , 跟滿口仁義道德一點關係都沒有 , 大部分龜車的駕駛都很自私 , 只要他自己覺得好就好 , 其他人被堵到都是活該 .

現在警察最大的問題是開出去的罰單中 , 實際上會造成交通問題違規的比例非常低 , 大部分的罰單都是那種對於交通狀況沒有立即性影響的罰單 .
我上三義坡時速都保持100~110KM ,比內線車快很多,拉拉轉速對引擎沒有壞處,會很難嗎?
imggy wrote:
大家都滿口仁義道德...
但實際遇到了再來叫說政府搶錢
摸摸良心吧...
警察要取締違規真的不難...但是民眾可以接受嗎???
民意又可以接受嗎???
光是慢速車占用內側車道...
我敢保證...取締1000個...大概900個都會不服
如果國道警一個月取締違規超速件數是10萬件
那我想慢速車取締會超過1000萬件...你相信嗎???

大家都滿口政府搶錢...
但實際繳稅時繳罰單時你繳不繳?
有些事情幹繳歸幹繳,該做的該處理的就應該要做要處理

違規停車被開罰單,怪誰? 有人強迫他違規停車? 還不是為了想省下在同一個block繞兩三圈的時間

闖紅燈呢? 超速呢? 紅燈右轉呢? 被抓到你繳不繳? 有人逼著違規嗎?

太多人就是濫用所謂的自由所謂的民主 事事都是情理法,等到成為受害者才大喊法理情

道路法交通法不該被遵守嗎? 民意就可以凌駕於法條與公民道德之上?

取締1000個...大概900個都會不服 所以不服就是對的? 那100個就是白癡?

沒有說不能罵不能批評政府搶錢,但自己要給政府搶錢的機會就不要不服氣

國罵隨你罵 罵到全天下的人都陪著你罵你還是應該乖乖的把錢繳了
開在超車道,油門還捨不得踩深一點的話,就別開超車道了
還有....違規被抓到就自認倒楣吧
不違規的話,政府也無法硬搶你的錢

imggy wrote:
這種國道龜速車佔用內...(恕刪)


你會有這種錯誤觀念,我相信絕對不是你的錯~

但是請你告訴我,是誰教你的 ........ 那個人真TMD的雜碎

imggy wrote:
大家都滿口仁義道德....(恕刪)


開版大會發這文,不就是想聽聽網友的意見?
結果網友的反應不如開版大預期,就變成滿口仁義道德......

By the way ,慢車沒有錯~但是不應該佔用內線!
中外線你要慢,我想沒人會說什麼!
我也不奢求警察要取締,只希望內線前方的慢車可以禮讓我一下....
其實我發這文要探討的...就是大家打嘴砲很強
但是實際被開單後就說警察搶錢

隨便舉個例吧...
假設一輛慢速車速度80行駛在內側車道...
你當時也開在內側車道...行速110
當你接近時因發現該慢速車然後為了避免撞到...你減速了
當時中線車道有車子...你無法變換車道至中線
一不小心...減速到99...(限速110)
又那麼不小心剛好被測速照相給拍到...
這樣取締你會服氣嗎???

PS.
我也超支持警察取締內側車道慢速車(除超車+非以最高限速行駛)...
這種取締法...肯定2天內就上新聞了

imggy wrote:
其實我發這文要探討的...(恕刪)

其實只要讓民眾知道國道警察也有在抓龜車
這樣就夠了
找一些極端的目標下手即可
不需要衝業績,不是嗎?
三)小型車輛低於最高速限持續行駛內側車道(高管規則8-1-3):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1) 正常車流。
(2) 無特殊原因。
(3) 小型車輛。
(4) 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5) 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2、違規態樣如下:
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且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離內側車道。
(四)小型車輛使用內側車道超車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高管規則8-1-3):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1) 正常車流。
(2) 無特殊原因。
(3) 小型車輛。
(4) 使用內側車道超車。
(5) 未駛回原車道。
(6) 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2、違規態樣如下:
超車後,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回原車道,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五)車輛使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堵塞超車道行車(處罰條例33-2):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1) 正常車流。
(2) 無特殊原因。
(3) 行駛於內側車道。
(4) 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 有超車行為。
(6) 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2、違規態樣如下:
超車後,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使用內側車道,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回原車道,致使
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
依法取締增加國庫收入。不守法全罰錢。
imggy wrote:
其實我發這文要探討的...就是大家打嘴砲很強
但是實際被開單後就說警察搶錢
人民有言論自由,法規有強制性 請問衝突點何在?

慢車占用內車道被開單,開單後說警察搶錢---老闆給的工作量很大,下班後就說老闆渾蛋

假如哪天你說朋友放屁很臭,他就會因為你說放屁很臭而從此不放屁?

imggy wrote:隨便舉個例吧...
假設一輛慢速車速度80行駛在內側車道...
你當時也開在內側車道...行速110
當你接近時因發現該慢速車然後為了避免撞到...你減速了
當時中線車道有車子...你無法變換車道至中線
一不小心...減速到89...
又那麼不小心剛好被測速照相給拍到...
這樣取締你會服氣嗎???
PS.
我也超支持警察取締內側車道慢速車(除超車+非以最高限速行駛)...
這種取締法...肯定2天內就上新聞了

你如果想要說自己打嘴砲很強,請不要牽拖他人

我合理懷疑你是因為超車道不能持續使用才無聊上來發這種你自己也認定是月經文的月經文
imggy wrote:
隨便舉個例吧...
假設一輛慢速車速度80行駛在內側車道...
你當時也開在內側車道...行速110
當你接近時因發現該慢速車然後為了避免撞到...你減速了
當時中線車道有車子...你無法變換車道至中線
一不小心...減速到89...
又那麼不小心剛好被測速照相給拍到...
這樣取締你會服氣嗎???
前車是慢車你判斷不出來?
與前車行駛時速差距超過30km(或以上)判斷不出來那駕照看要不要去重新考取一下

硬要跟到安全距離內才開始找空隙超車,被抓怪誰?
況且沒有方向燈嗎?適當的大腳油門或者煞車會找不到變換回中線的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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