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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號 在國道三號發生車禍


紅豆冰冰 wrote:
但到了警局


A車說他走中間看到B車在內線開很快在他前面一直蛇行打滑 撞到他 所以他才往外衝 一直在替自己找藉口
C車說 只有看到B車在前方蛇行 而C車是被A車逼到最外面才撞到一起
大家做完筆錄後 最後都還是僵持不下去 警察就跟B車車主說 我看你就去跟他們道個歉 該賠的賠一賠
警察怎麼可以隨便否定別人的說詞呢?我們一直說 我們看到時A車就已經靠我們很近幾乎快平行了
警察還說不可能 如果你們平行會看不到對方嗎? 不肯相信我們的說詞

最後警察幫我們寫的筆錄是 我們在後方時速110直線開 前方A車時速約80-90切入 我們閃躲不及而往內車道偏 打滑失控)


您說您是B車

A 車和C車都說您B車是在他們前面蛇行打滑,


但警察說你是在A車後方閃避不及打滑失控呢?

簡單說就是有人說謊


我建議您.如果您確定您說的無誤,
不用鳥警察,
就浪費點時間上法院就好了,
法官自有一套方法釐清事實,
沒死人就不用請律師,
就當個經驗也好..

還有筆錄您簽名了嗎?










fredwu wrote:
您說您是B車

A ...(恕刪)


當時警察一直反駁我所說的話...他不相信我!
我一直跟警察說了...我當時看到的時候A車就已經靠近我了! 可是警察一直說我說法有問題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講下去 因為我從沒發生過這種事 發生車禍那一整天我早就有點嚇傻了
也不知道當下這種情況怎麼處理 最後警察就叫我簽名 我就簽了~
可是現在愈想愈不對....警察怎麼可以不相信我 隨便就叫我認錯呢?
---------------

紅豆冰冰 wrote:
當時警察一直反駁我所...(恕刪)


你有權力不簽的,尤其筆錄內容又不是你認可的,
簽下去以後走法院會對你比較不利
紅豆冰冰 wrote:
最後警察就叫我簽名 我就簽了~...(恕刪)


你也太老實了吧

這下好了

簽下去以後對你不利阿

行車記錄器去裝一裝吧

一個又沒多少錢

幹麻省這個錢呢還是以為自己都不會碰到倒楣事?

大家不是吃飽沒事愛在車上裝東裝西的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有裝有保祐最少可以證明你是開在中線車道直行車

也沒有蛇行

馬上就拆穿他的謊言



台北/ Steve Lee
真的!請大家一定要去裝行車紀錄器!!
不要心存僥倖
這次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都快嚇傻了~在警局腦袋一片空白
事後想想問題還真多...可是好像已經太遲了!

jyl527 wrote:
" 各位如果有人那天...(恕刪)


我記得我只有跟A車擦撞後就沒有在有什麼撞擊點了 如果我拉出去外車道時又被A車撞到的話 那我車應該是往道路撇去 而不是一直往山壁那邊走吧!?
至於A車與C車 他們兩部到底怎麼撞的 我也只是大概這樣推測 車禍現場 他們兩部幾乎是黏在一起排得好好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3條 是什麼意思?我有點看不懂 我們都沒有被警察開單呀!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而不遵管制之規定者,處汽車駕
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有前項情形,因而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
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如有檢驗、鑑定或查證必要時,並得暫時
扣留其車輛,其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一項關於高速公路之使用限制、禁止、行車規定及管理等事項之規則,
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
1.你本來行駛在中線...A車從交流道上來之後是在你的後方還是前方???
如果他在你的右後方...因為變換車道去撞到你
那真的很扯...我是警察也不會相信(除非他有喝酒還是???)
但是你畫的圖卻是如此...

如果她上來之後碰撞之前是在你的右前方...因為變換車道去撞到你
那就比較有可能了

至於誰對誰錯...請找車損吧
變換車道不當比較常發生在前車未注意候車狀態而發生碰撞

PS.以上是假設你說的都是真的前提之下...
我知道現在也口說無憑!
因為我時速快 當時我看到的時候 他在我右邊後方 一直向我靠近 我不知道他當時是在幹嘛!
還是A車只為我會開快點 讓他切入 或者A車剛上交流道沒注意到我有所謂的死角??
A車跟警察說他只開80 但C車事後卻跟我說 他不只開80 因為本來C車是在A車前面的 要上交流道後就超了C車
C車說他那時已經開80了 A車還可以超他車那至少也有90或100
C車真的什麼都搞不清楚狀況 當時也沒跟警察講清楚他們時速多少 就一直要我賠償說都是因為我蛇行的錯
我知道今天大家應該多少都有錯 可是為什麼都只叫我賠?C車根本跟我沒關係我為什麼要賠給他?
C車你明知道A車不只開80 你怎麼當時不跟警察說 是不是你們兩認識 所以故意幫著對方?事後才跟我這樣講?
我今天開得好好的 我並沒有變換車道 卻遇到這種事! 真的真的有理說不清
我事後有問了一些朋友 他們都叫我先不要理他們 錢先不要賠 到時去調解 或許根本不需要賠到這麼多錢!
或者等警察那邊初步判定表出來在做決定
只是A車C車兩三天就打電話給我 問我處理得怎樣!趕快處理
我壓力好大 我根本沒那麼多錢可以賠給他們...我自己的車也損傷慘重了!
他們怎麼能夠這樣!今天又不完全都是我的錯阿...
筆錄沒有A和B車的第一次撞到而失控的事情加註上去,這點可能輸很大
有無拍照車子的撞到後的外觀照片的証據...這點至少還能証明,大家是否說謊???

說真的警察不能說明誰對誰錯??這樣才能公証寫下筆錄.....
筆錄要一直反覆看是不是正確,可以修改到自己滿意再簽名
警察電腦打字很慢,若是頭腦空白的話,時間不趕,可以先休息一下想好再做筆錄
之前發生車禍,在警察局警察先泡茶要我們坐下來休息幾分鐘,先回想當時車禍情形

記得做完筆錄後的某一天,還有接到警察局打來的對承辦員警滿意度詢問....大家有遇過嗎??
http://tw.myblog.yahoo.com/weich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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