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人報案說車車被我名下的車車擦撞(聽說有約一條10多公分的擦傷)
因為該車車為家母使用,詢問家母,家母說好像沒有吧
本人的車車一向保強制跟意外險
所以也跟家母強調,若有發生事故,一定要通知保險公司,由他們處理,不要私下和解或是落跑
報案人聲稱於08月25日下午約16:00左右
他停路邊的車車被家母開車經過A到,而家母就直接開走
警員也坦白說,報案人說他的行車紀錄器資料已洗掉<=========洗掉了,能正明嗎????
路邊監視器也因角度沒法正明是我的車車
報案人聲稱有目擊者看見<======這不知有用嗎???
因為事發快10天了,才來提告這個女車主
是不是想找一支肥羊來幫他出板噴的錢
行車記錄器資料都洗掉了,那還裝那幹嗎???
有問題不是要留下資料嗎????
行車記錄器不是氾濫不氾濫,而是使用人的心態及用的地方
總是一堆人只留他有利的晝面
經此事,本人也想幫家母裝一台DVR了(自已開的車車有裝)
免的車就不是我撞了,只因沒人正明
自已又沒法提出正據,就要煩腦有的沒有,外加浪費時間去警局
東西的好壞,是看用的人如何使用的
內文搜尋
X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