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文PO做過業務怎麼會對業務的性質這麼外行今天你報價出去了客人也簽單了然後才發現價格錯了這是客人的問題嗎?重點是處理方式吧基於商譽跟信用是要認單的不然就是大家坐下來好好協商況且業務報價本來就要對他的報價單負責而不是跩個258萬一句不賣你就了事那簽訂單幹什麼?
不然合約是在簽心酸的嗎?就算你在續約手機一樣,那簽一簽隔天說要退掉,這樣他們會讓你退嗎?因為簽了合約就算數。你自己本身做過汽車業代,那消費者不懂的,你們是不是賺比較多,那遇到精明的消費者,或許是獎金打平或少賺而已!賺的時候怎麼不跟消費者說,我賺你太多,所以折扣多一點給你。業代就代表著公司立場,所以不管做什麼事,都要小心慬慎。
老實說~十八萬,一台車的利潤絕不止這個價,國產車多數都賣一台賺一台了,就為了那幾萬的利潤在計較來賠商譽,更別說高單價車是賣一台賺N台的,台灣商人就是這樣,近視短利,假設該營業點吃了這一點小虧,這後來所帶出來的名譽商機不止這幾萬而已耶~夠了真是,話說回來,這個賣車業務還滿可憐的.........
那如果是該車主已經下定該車 也付了訂金 過幾天突然說不要了車廠會退訂金嗎?連一毛都不收就退嗎?白紙黑字都寫的好好的 如果雙方簽訂的契約書不能當依據 那還有什麼東西可以保障自身的?既然錯就是錯 以為現在消費者都很低調就自己認賠嗎?講句難聽點車廠一樣賺啦 賣台進口車怎麼可能只賺零星的毛利 又不是消費性用品 大量採購一台車少說也要賺車的3~4成 不然員工薪水怎麼發 業代的獎金要怎麼給!!
合約既然已經簽定了 就有法律效用 當然就是要照著合約走 不然簽合約付訂金幹嘛假使今天是業務多報了十八萬 客戶也簽了 試問客戶是否也可因為買貴而毀約 要求定金退還我是不會同情那個業務啦 錯了就是要承擔 乖乖出車吧
MadDoggy wrote:合約既然已經簽定了 ...(恕刪) 業務應由公司處理,但車就是應該要出,業代就是該公司的業務代表,代表公司與消費者溝通,然後業代出包就代表公司出包,該正視的是業代教育,可是該公司集中在如何退訂,危機處理能力真讓人搖頭
lancer280hp wrote:最近鬧的很大的福斯事...(恕刪) 所以.........結論.............還是報錯價...........然後...........死不認錯~不是嗎?? 打這麼多字 不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