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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事件的一點感想 !!

既然文PO做過業務
怎麼會對業務的性質這麼外行
今天你報價出去了
客人也簽單了
然後才發現價格錯了
這是客人的問題嗎?
重點是處理方式吧
基於商譽跟信用是要認單的
不然就是大家坐下來好好協商
況且業務報價本來就要對他的報價單負責
而不是跩個258萬一句不賣你就了事
那簽訂單幹什麼?
即便是角頭大哥,要混到變成治平專案對象,也要很努力!只是你沒看到過程而已~
不然合約是在簽心酸的嗎?就算你在續約手機一樣,那簽一簽隔天說要退掉,這樣他們會讓你退嗎?因為簽了合約就算數。你自己本身做過汽車業代,那消費者不懂的,你們是不是賺比較多,那遇到精明的消費者,或許是獎金打平或少賺而已!賺的時候怎麼不跟消費者說,我賺你太多,所以折扣多一點給你。業代就代表著公司立場,所以不管做什麼事,都要小心慬慎。
老實說~十八萬,一台車的利潤絕不止這個價,國產車多數都賣一台賺一台了,就為了那幾萬的利潤在計較來賠商譽,更別說高單價車是賣一台賺N台的,台灣商人就是這樣,近視短利,假設該營業點吃了這一點小虧,這後來所帶出來的名譽商機不止這幾萬而已耶~夠了真是,話說回來,這個賣車業務還滿可憐的.........
那如果是該車主已經下定該車 也付了訂金 過幾天突然說不要了車廠會退訂金嗎?

連一毛都不收就退嗎?

白紙黑字都寫的好好的 如果雙方簽訂的契約書不能當依據 那還有什麼東西可以保障自身的?

既然錯就是錯 以為現在消費者都很低調就自己認賠嗎?

講句難聽點車廠一樣賺啦 賣台進口車怎麼可能只賺零星的毛利 又不是消費性用品 大量採購

一台車少說也要賺車的3~4成 不然員工薪水怎麼發 業代的獎金要怎麼給!!

wc2880 wrote:
那如果是該車主已經下...(恕刪)



如果這車商能提出過去大方退訂的紀錄
我就挺車商...
合約本來就是一種保障
若簽了合約又不認帳
那幹嘛簽合約?

事後怪消費者逼業務
什麼心態阿
自己做錯事還要人家幫你擦屁股喔
合約既然已經簽定了 就有法律效用 當然就是要照著合約走 不然簽合約付訂金幹嘛

假使今天是業務多報了十八萬 客戶也簽了 試問客戶是否也可因為買貴而毀約 要求定金退還

我是不會同情那個業務啦 錯了就是要承擔 乖乖出車吧

MadDoggy wrote:
合約既然已經簽定了 ...(恕刪)

業務應由公司處理,但車就是應該要出,業代就是該公司的業務代表,代表公司與消費者溝通,然後業代出包就代表公司出包,該正視的是業代教育,可是該公司集中在如何退訂,危機處理能力真讓人搖頭
業務如果無法代表公司簽訂合約
買賣雙方信任關係無法建立的話
請問以後產品是由誰銷售?
消費者又要找誰買東西?
建立的買賣行為將會產生很大問題!
以上為個人意見供參考

lancer280hp wrote:
最近鬧的很大的福斯事...(恕刪)


所以.........結論.............還是報錯價...........然後...........死不認錯~

不是嗎?? 打這麼多字 不累嗎??
不要 滿嘴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做善事 是要照亮別人 不是造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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