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sec1 wrote:
第一個是自己的經歷,...(恕刪)
沒錯!上個月被連結車推撞,真的是推撞喔!
撞了不停推了我大概有10M~ 停了一下,就跑了~
行車紀錄器車牌沒拍到,路口監視器也沒拍到車牌
阿不就還好拎北有丙式可以俢車~不然我找誰去討?
去警局作筆錄的時候的想法,要是我有受傷就好了!
那樣就會變成刑事案件了~
雖我的車修好了,但是沒抓到牠真的很不爽!
希望趕快抓到他~就算不能對牠怎樣,至少俢車的錢不能給保險公司出啊!
jason2002 wrote:
沒錯!上個月被連結車...(恕刪)
jason2002 wrote:
沒錯!上個月被連結車...(恕刪)
linpredator wrote:
你講的都沒錯,...(恕刪)

firesec1 wrote:
這位大大說到我的心坎裡了,
所以我才會卯起來去追,
也還好有善心人士的幫忙,
才能順利抓到人.
個人最痛恨這種酒駕的,
自己想死也就算了,
根本沒把別人的生命當一回事,
我是建議法律對酒駕的罰則要修改,
這種人被抓到,應該要把駕照吊銷,罰款之外,
還要把汽機車沒收銷毀,
車主也要負相關責任(誰叫你把這種有殺傷力的動力車借給這種不守法的人來開,有危害到他人性命的可能)
至於那種撞到還烙跑的駕駛,若有死傷,當然就依照重傷害,殺人未遂,或殺人罪來辦,
賠償就從千萬元開始起跳,
若沒有死傷,
有網友說先罰個12000,我覺得太少了,還是有人會烙跑的.
我覺得應該首先要罰個50萬元,其中8成是要發獎金給有提供線索的目擊證人的,
然後對於被撞的苦主的賠償,應該是直接賠個新車作為精神賠償,
要罰就要把罰則訂大一點,
這樣才能收到效果....(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