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lee1203 wrote:關鍵字: 新北市一名...(恕刪) 想到一個老笑話......有一天,阿公要開車走高速公路去北部找兒子。阿嬤心想,阿公車上的音響壞了,沒有辦法知道路況,於是阿公出發之後,阿嬤就在家打開收音機聽起路況報導,準備一有狀況便立刻打大哥大通知阿公。忽然阿嬤聽到有路況發生了︰「高速公路上有一輛車逆向行駛,請各位駕駛當心!」阿嬤很緊張,馬上打阿公的手機.....阿嬤︰「老伴,聽講高速公路有一台車勒逆向行駛咧!」阿公很憤慨地說︰「什咪一台……是骨囉百台啦!」
米白目 wrote:關鍵字:新北市一名8...(恕刪) 這應該在欄停不成後就要算是重大傷害案件了應該要比照縱火 劫機 炸彈恐嚇等重大公安事件來處罰才對 84歲讓他在牢裡住到畢業吧...雖然他可能連發生什麼事都已經不知道甚至失智了但把他關起來真的算是維護用路人的安全啦這種人放他自由根本是不定時炸彈 太恐怖
wells130974 wrote:幸虧沒發生車禍不然到...(恕刪) 所以說台灣的條子難為那有什麼公權力可言他們頂多只有指揮交通跟開開紅單的公權力用霹靂一點的手段攔下來=>會被家屬罵執法過當,萬一那個老頭不幸嚇出病來搞不好還被告用消極一點的手段萬一沒攔下來發生重大車禍=>會被媒體劈說執法不力,最後還被處份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