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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郵局車,以後要讓遠一點,人命只值190萬


escudolin wrote:
法律上死亡─因行車事故致死得請求損害貼償之項目如下:
...(恕刪)


閣下和新聞中所討論的理賠項目相似
但金額卻差了五百萬,是否是扶養費對兩位殘障小孩或其他的算法不同

且一個國營單位,如在賠償金這部分能接近慣例,那是否能省掉法院這部分的社為資源浪費
而不會落的給人說國營單位帶頭作亂
我跟郵務車的作息時間可能不大一樣吧,幾乎都不會遇到~ 不過貨運車、超商物流車倒是遇過很多,自己專注點就對了!

法律上就是一分證據說一分話,沒什麼欺負弱小的問題;弱勢家庭可以向法扶基金會申請提供免費協助


基本上,有很多東西是無法「被標價」的,如果被標上價錢,就會有很多意想不到的結果發生

escudolin wrote:
受害人如果有需要 , 可以向市政府申請法律扶助...(恕刪)


法扶基金會不是政府的吧...


ru5455 wrote:
且一個國營單位...(恕刪)

記得沒錯的話郵局已經民營化了,只是...(秘密不能說)


美國的福特汽車,以前有一款銷量很好的車,但每次只要發生追撞,就非常容易導致油箱爆炸起火。

後來深入調查,發現車商有經過成本精算(為了利潤),所以並沒有對油箱做額外的防護措施,簡單的說就是遇到爆炸算你衰,你要錢,我賠你就是,反正我還是賺~

這就是為人命標價的後果
郵局是頭殼壞去嗎?

他們內部規定賠多少就是多少.....

死者還很年輕 身後又那麼多需要照顧的人

打完官司應該有六七百萬以上的賠償金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為什麼郵務車的保險不保多一點

像我們民眾的自用小車

除除強制險外 謹慎的人還會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我是保400 800 50 一年大約多三千左右 連強制險算進去大約是四千多

就是事故中每個人體傷四百萬 單一事故最高八百萬 財損是五十萬

萬一有需要用到 連強制險 我就有九百五十萬的保障

不過明年我再來加一些
如果沒記錯

現在郵局送信的

像騎機車 或開車的

好像都有約聘的

就是沒有郵差身份的

因為要有郵差身份 要去考郵政特考

考過之後才有正式中華郵局編制內員工

escudolin wrote:
>>&g...(恕刪)


+1
E大只是很真實的說明了制度法條下的無情........

ru5455 wrote:
閣下和新聞中所討論的理賠項目相似
但金額卻差了五百萬,是否是扶養費對兩位殘障小孩或其他的算法不同

且一個國營單位,如在賠償金這部分能接近慣例,那是否能省掉法院這部分的社為資源浪費
而不會落的給人說國營單位帶頭作亂

...(恕刪)


>>>

發生事故後

一定會有一方嫌多 , 一方嫌少的爭執

除了強制險160萬外

就要看郵局車 , 保了多少險?

但要賠多少錢 ?

保險公司有保險公司的算法

郵務士的負擔能力?

郵局的內部作法及流程 ? 誰能作主賠多少 ?

這些都要考量的

不是受害者 , 說900萬 ,當事者就馬上能900萬拿出來解決

>>>

以保險公司而言 , 算出理賠額後

如果受害者不滿意

對保險公司的作法 , 就是 郵局及郵務士

要不要補差額儘速和解

如果不同意 , 也只能讓受害者告 , 看法院怎判

>>>

以郵局而言

心態也接近保險公司

付太多 , 擔心有圖利罪嫌

付太少 , 家屬不接受沒完沒了

法院判 , 沒人會說話 , 依法行政

反正郵局有的是錢

但很少有主管有擔當 , 願意出頭去跟上面握旋

>>>

以郵務士來說

最擔心的是

刑事責任及飯碗不保

最後是鉅額賠償的責任

>>>

老實說

如果一定要被撞

被中華郵政撞 , 都比那些身無分文的肇事者好多了

至少不怕要不到

>>>

可能我比較阿Q , 總是往好處想

大家不要見怪

也沒有對 受害者不敬的意思







escudolin wrote:
發生事故後...(恕刪)


受教了 , 就是大家討論討論而已

約莫6年前 , 一個朋友紅燈右轉撞死一個七十幾歲的老翁(無酒駕之類違規 , 就是紅燈右轉 , 號誌並無右轉燈) , 和解後賠了將近三百萬

所以看了新聞之後只是覺得 , 一個70歲老翁理賠將近三百 , 那一個27歲育有兩個殘障小孩的清寒家庭
郵局竟然只願理賠一百九十 , 反正不滿就是上法院 , 就是有錢有閒跟你慢慢耗 , 清寒家庭喪葬費生活費如果都拿不出來 , 你就默默接受這一百九十萬吧

當然了 ,以郵務士來說 , 最擔心的是 , 刑事責任及飯碗不保 , 最後是鉅額賠償的責任 , 但我想到的是兩個殘障小孩以後的生活 , 新聞中小孩還說了一句:我很擔心媽媽 , 表示小孩不知媽媽已經往生了

的確 , 這就是現實的無奈

Garys wrote:
郵局是頭殼壞去嗎?他...我是保400 800 50 一年大約多三千左右 (恕刪)


既然您已經願意去保第3人
個人建議您改保多倍型,如400/2000/50

如果你去比較過400/800和400/2000的價差之後,你應該也會去保400/2000的

畢竟有時候出險的時候不是只有兩人啊~~~

敬請參酌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ru5455 wrote:
郵局卻說內部規定最高250萬 , 不然就法院見 , 這不擺明欺負窮人嗎 ?...(恕刪)


那就法院見阿!

tekken wrote:
既然您已經願意去保第...(恕刪)

謝謝分享

明年我會換多倍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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