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wan1688 wrote:是該修法處罰駕駛(車主)才對,亂世用重典,要罰狠重才行!適當檢舉獎金應該也是必須,不過不能太多,以免有人靠此維生! 就算沒有檢舉獎金,應該還是有極富正義感的檢舉達人會站出來,就像檢舉交通違規一樣,它是沒有獎金的,問題是檢舉要罰得到才有意義,有漏洞可鑽的法,早該修了。
JASON0853 wrote:目前法規規定,行車時亂丟垃圾,只罰在駕駛座亂丟的人,只要車主沒有丟,是乘客丟的就罰不成。...(恕刪) 跟你說更厲害的,就算是駕駛丟東西,只要丟東西的駕駛和行照上的汽車所有人性別不同,也不會被罰。大家知道該怎麼辦了嗎?
Newman.Chen wrote:一點行政魄力都沒有... 不曉得該認同 . . . 還是 . . .這政府也真的很古意 (不曉得是不是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藉口)明明亂丟垃圾的影片就證據確鑿了是我的話罰單一樣照開你厲害就來申訴 不過這繁瑣的法律程序也夠你磨的了或著 罰單吞下去 不然就自行去找兇手繳錢也沒有寧殺錯莫放過的爭議 因為該車很明顯丟垃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