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體恤大車駕駛吧大家都是混口飯吃再生胎,目前法規尚未明令禁止使用 (國外也無相關法規)最重要的,在高速公路爆胎事故,15%大貨車,85%小客車以及小貨車(多而滾類型)為什麼要禁止爆胎事件比率15%的大貨車使用再生胎? 而無視爆胎事件比率85%的小客貨車?若真要立法禁用,也要立法落實凡超過5年輪胎不准上路,磨耗貼安全警戒不准上路,禁止使用二手輪胎....我最近在路上遇過3次無ESP車款雨天spin,是否也該禁止無ESP車款販售?很多事情不是表面看的那麼簡單,小小一個決策,就有可能牽動所有產物鏈,到時候禁用再生胎連貨運價格都提高,是不是會影響民生生活?倒是可以立法 胎齡大於五年不得再生
willboy121658 wrote:又是神人一枚光看胎紋就能夠判斷是否超載還是在你眼中路上的砂石車都是超載?胎紋???超載???? 這是兩回事吧!大哥 首先,你的中文閱讀能力恐怕有問題,明明就是2句分開的話也能湊成一句來看本人所述的無胎紋和超載是兩碼子事,本人也沒說路上的砂石車都超載,不要無禮亂扣帽子
飛機也使用再生胎雖然高速滾動的時間沒有汽車來得長但降落煞車導致的高溫遠超過汽車飛機與汽車不同的是每天測量胎壓每次落地後都會目視檢查輪胎所以只要完全遵照規範再生與使用輪胎應該沒有問題但全新胎與再生胎絕對有差別高速公路上見到胎面脫落的一定是翻修胎汽車的問題出在出車前大多未確實檢查輪胎情況與充氣是否正確〈較規定胎壓低者較易爆胎〉乾脆規定爆胎罰則小車三萬 大車十萬這樣駕駛人與車主才會勤於檢查輪胎適時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