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1234 wrote:直行車有比較優先的路...(恕刪) 不過他也是要轉彎所謂的比較優先路權是要看情況吧如果你要轉彎她要直行你已經轉到一半了他直行撞上來這樣他也有優勢嗎!裁決決果因該會比他只肯給我的兩千多吧
e200213 wrote:今天開著租來的馬自達休旅車載者車上一行人往西門町的路上好不容易找到停車場準備要右轉進入停車場,方向燈已經打好,也確認右方無車正要慢慢轉進去的時候,右後方有台機車就這樣撞了過來把後照鏡給撞噴了鈑金也凹了. 你有沒有打方向燈?
linux5201314 wrote:很好奇 為什麼??高...(恕刪) 對方是直行車,就算他在合庫那要右轉,但他在停車場入口位置他還是有直行車路權,不過慶幸的是當下對方沒坐救護車,要不然多了一個診斷記錄,那就有的玩了,靜待判決吧,要有塗牛糞的心理準備,因為在台灣,就是這樣,我也吃過虧
你們不要再猜了~你們看不出來這是同車道右側超車發生的車禍嗎??直行車優先??那是在不同車道而言~~這樣說啦~如果今天不是機車~是汽車~他該出現在那裡嗎??該從那裡超車嗎??所以現在撞擊點(撞在汽車哪)跟樓主的筆錄是肇責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