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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車牌 779-HLP 逼車兼擋車

旺 wrote:
小弟怎麼看都看不到逼車呀
只有擋車
(恕刪)


逼也好擋也好,重點不在這吧,無論如何,實在很誇張...
奇奇兒童餐 wrote:
逼也好擋也好,重點不在這吧

這怎麼不是重點
一前一後位置不同
連同位置時的推撞和追撞賠償責任都不同了

旺 wrote:
這怎麼不是重點一前一...(恕刪)


第一
我沒撞上
第二
我只是公布他的行為
讓大家注意這類人仕
第三
我無意研究肇事責任

不過還是感謝您的資訊
開車真的很麻煩,我上次有發過文章,
是說我在台南永康也被「擋車」,
開車撞牠也不是,下車扁牠也不是,
如果騎機車扁完人要跑很方便,
開車就不是這麼方便了~
所以遇到這種人,先停到路旁去吧!
把牠引到路邊去處理,處理時儘量避開人群!
唉~連這款人也有,汽車撞到機車汽車一定有責任這種鳥判決
難道在這種情況下也是嗎?
有行車紀錄器之下~

這種狀況正確的處理方式是

1.應該按喇叭示警的...因為事後上法院有沒有按喇叭提醒也是重要的一個關鍵(沒辦法,現在恐龍法官充斥)!前陣子才有一個恐龍判決出來而已~

2.此時內衣人99%會停下來,走到窗戶邊叫囂敲玻璃,樓主此時只要靜靜的拿起手機撥打110報案

3.報案程序完後,此時內衣人可能更加生氣的踹踢門板

4.樓主右手拿好防狼噴霧(當然不要被看到啦),此時緩緩把窗戶搖下,內衣人應該會探頭罵國罵,第一時間就往他眼睛大量噴灑

5.內衣人應該會暫時縮回去,樓主快點猛力開門下車關心對方狀況~

6.等待警方的到來,在等待的無聊時間中,可以補噴一下~

7.警方到時,把你的紀錄器給警方看,順邊說你剛剛極度恐慌,生命遭受威脅,不知如何是好

最後說句:謝謝警察~有你們真好!
看了三次 這台機車感覺有故意製造假車禍的疑慮


主要在左邊直行到進入A住這段時間.駕駛沒有轉頭看會有盲點

通過A住後 相信很多駕駛會開始判斷可能直行或轉彎


但他卻以速度較快切入左邊前保桿 並兩次煞車(前方車輛還有一段很長反應時間應該足夠讓他輕微減速下切過去並放慢速度.邊看右後方是否來車)

如果它第一次毫不考慮直接殺下去~

開板大大鷹該就親上去了


當然或許想變換為外車道切過去...但相信很多人在騎機車時如果前方距離夠長

應不用做到這樣急煞(還不斷往後方確定) ..

或騎乘時發現切灣反應時間來不及...應該會放棄卻硬頭皮上,感覺滿危險的

為何還在一次試著在檔一次就不懂他在想什麼了
奇奇兒童餐 wrote:
時間:2011.06...(恕刪)

我應該會拿起我的麥克風對騎士來個心戰喊話:
我車上有行車紀錄器
你最好速度拉高點再來玩
看我會不會把你輾過去
有上新聞的潛力...
記者趕快阿


wwwwww

奇奇兒童餐 wrote:
第一我沒撞上第二我只...(恕刪)

你不需要跟旺哥 解釋是太多 他說的永遠都是對的
認真跟他說 你會累到自己啦..

我認為 他有故意想製造假車禍的嫌疑很重..
交給警察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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