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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機車行駛車道配置情形公聽會 - 公聽會結束,補上資料

昆蟲博士 wrote:
不過如果開放的話機車就沒必要帶轉了吧??
這我挺樂見的耶


沒有禁行機的話
基本上現在就是可以合法直接轉
像這裡
按這裡檢視網頁
未來如果真可能變成三線道以下禁止設置的時候
除了禁止左轉以外
都可以直接左轉!

fantasyalex wrote:
那把禁行機車道改成禁行輕型機車道就好


其實也不用
在訴求中就已經有提到說


訴求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第99條』:

1. 單向三車道以下之道路(不含機慢車等專用道),不得劃設禁行機車道,以保障機車騎士之路權&安全。

2. 單向三車道以下之道路,最內側車道之機車得與汽車一同直接左轉。

3. 評估開放某些可行市區高架道路及快速道路路段,給90cc以上機車行駛。(例如:重慶南路上中正橋那一小段高架橋)

不過目前還是慢慢來
先以禁行機車這部分為主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加油!加油!
把戒嚴時留下的毒瘤去除吧
明明是民眾最多最常使用的交通工具
或許我自己已經死了, 現在的我只是義肢及電腦所構成的模擬人格
台灣的用路人目前最大的問題是

路權觀念的不清楚

根據現行交通規則,機車可行駛的車道

在多線道路上,至少要有兩車道(最外側兩道,或慢車道和最外側快車道)

但有許多人仍然把慢車道和路肩、水溝蓋,當成機車唯一可行駛的地方...

故而(四輪以上)汽車駕駛人,經常出現:機車行駛快車道、罷佔道路,的說法

在機車有權行駛的車道,路權和(四輪以上)汽車是相同的

反而,(四輪以上)汽車見前方有機車時,同車道併行、超車,才是違規


現在的狀況是,違規的(四輪以上)汽車,不曉得是自己違規

還以為是機車違規,殺人的喊救命,果然是鬼島特色!




日本是50cc以下才要兩段式轉彎

大部份的巿區道路,速限是50km/hr

所以大部份巿區的快車道,目前的『普通重型機車』行駛是沒有問題的


不過對於中華民國的公務員

我的期待是,能確實執行現有法規,就很優了

要在那些腦袋裡,給它一點新東西,很難啦,CPU和記憶都焊死的






不過還有一些有利用分隔島來分別機車道跟汽車道的地方...不知道會不會也解除禁行機車

如果可以走中間那我打死不會走外面= =一堆汽車不去自己的車道就愛在外面跟機車擠

如果可以走的話就不用怕被擠了0.0
有禁行機車道也要有機車專用道才對
不要什麼機車優先道那個有跟沒有一樣
像新北市政府前的 下班都有幾部車臨停在那裏
kjhgfdsa1021 wrote:
那樣又會造成另一股亂...(恕刪)

要求不多,普通重型機車的車輛可以行駛普.....
        《 他是指黃牌 》


kwy wrote:
有禁行機車道也要有機...(恕刪)
有是有不過....通常都被汽車用來當停車格

警察也不會去抓 因為警察要抓其他的違規比抓違規停車簡單多了...因為駕駛可以說我只是臨時停車

隨便找個人說他才下車沒幾分鐘ooxx之類的= =

昆蟲博士 wrote:
...不用啦= =1...(恕刪)


我老媽10幾年的JOG 50也可以騎到70幾KM/HR阿,
憑甚麼大小眼不准綠牌上快速道路?

倒是那些數量龐大騎白牌的阿伯、阿婆、小姐、太太、三貼四貼全家福,
平常馬路上都騎個30幾KM/HR,
大家覺得他們騎上快速道路會騎多少?
要開放就通通開放吧,
太有趣了,
大台北地區又多了好幾個戰場了
























fruits0800 wrote:
要求不多,普通重型機...(恕刪)


黃牌倒是早該擁有路權了,
性能和穩定性也是夠的,

順便開放高速公路吧!










昆蟲博士 wrote:
有是有不過....通...(恕刪)


汽車駕駛亂停路邊壓縮到摩托車的路權,
真的是有夠糟糕,
希望大家多多檢舉給這些貪圖方便的駕駛人一點警惕。

那........
摩托車駕駛貪圖方便亂停路邊、人行道、騎樓,壓縮到行人的路權,
請問糟不糟糕呢?
我覺得一樣糟糕,無分車種,都是大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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