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算是品質上嚴重瑕疵,雖在先前未即通知,但車商及車廠發現即應告知車主免費更換.原廠如還是執意收費,可向消保官申訴,更甚可向法院控告車商過失傷害及公共危險罪,車輛雖經使用數年之久,但轉向,傳動系統,剎車,引擎,之主要零件用料有嚴重瑕疵,就必須義務無償更換,或是依時價購回.
想說沉下去就懶的再更新,浮上來就更新一下後續...父親有撥電話去客服.....兩天後附近車廠技師主管及不知道什麼副理,親自到家拜訪父親..(這點誠意有感受到)父親提出兩個方案:1.舊車估價買回----開出價格很難接受2.維修費用全部吸收----90%吸收,10%工錢自付---無魚蝦也好!接受此時~新車已買好~~.....想當然爾~這品牌從此在我們家族中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