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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閃狗 害我被撞

如果萬不得已就默念"阿彌陀佛"
不要為了閃狗把自己撞爛
甚至傷及無辜
vivian73816 wrote:
今天上班開車 遠遠看到一隻狗在路邊玩 就已經放慢車速 怕小狗衝到路中
結果沒想到還是一樣 快要經過小狗的時候 竟然真的衝到路中 害我緊急煞車 前面撞到小狗 後面被車撞
當時狗主人也在現場 明明就是那隻狗的不對 為啥我問了警察之後 他說是我們自己開車的問題 不能怪狗 所以狗主人也不用負責
請問各位大大 這樣的道理對嗎
...(恕刪)

我覺得這樣的道理不對
但那只是"我覺得"
最後還是警察跟法官說了算

你說太不公平了吧
沒錯
這裡是台灣
你要適應它

撞死狗頂多賠幾萬
為了閃狗撞死人
你要賠幾百萬
你要選那一個?
也許樓主撞過去現在就會有愛媽在PO文了
樓主你怎麼標題和內文不一呢?

標題說自己閃狗被撞,內文卻說自己是急煞車被撞.....

反正不管怎樣,後車賠你就是了,要找狗(主)人求償,也該是後車去找
對...給他撞下去就對了
然後後面剛好有攝影魔人
好死不死他又po到網路上
剛好又被白目記者看到
你就準備上電視
很多問題怎麼避免撞狗才不會倒楣就是.....

從遠看狗,放慢煞車.......後車看命運
從近看狗,直接撞...前保可能受傷+看後車友有沒有拍您...上新聞




自從爆有毒的食物喝料,台灣已經變大陸了......
真想移民到日本+美國 這樣享受馬路平平~~
記牢 : 上述文章是有版權的,任意剽竊者罰金10億新台幣。

hobeyond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八十四條:
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
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有夠便宜

然後造成他人連環車禍

真是不符比例原則

上面還有個高速公路遛狗的影片

為了讓狗馬上大便, 竟然停在高速公路上放狗

這不是殺人不然是甚麼?

300元..............

我停紅燈壓線都還罰600元.....

鳥蛋法... 遺害千年
狗被撞了 但是沒事 跑走了 但是我們雙方的車都得進廠修理
現在都只能自認倒楣 謝謝大家的指導
但是各位大大說 來不及就直接把狗輾過去
我覺得我做不出來 (雖然我不是愛狗人士 也不養寵物)
之前不是也有一個遊覽車壓到狗的事件嗎
人命跟狗命.到底哪個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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