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thernho wrote:是我違規在先,亂停貨...(恕刪) 53秒,,真的算慢的我之前為了圖方便,要下班時(21:00)把車子先開出來停在公司門口就進去關鐵捲門當關好,保全設定好,我的車子已經在下個路口停紅綠燈了...車子離開我視線,估計不超過一分鐘..總共完成 停車,寫粉筆,上溜冰鞋,拍照,離開並至下個路口等紅燈
southernho wrote:仔細看看台北市的拖吊車業者,他們的速度之快,你無法想像~第一張圖還沒有上輪子,第二張圖車子已經拖到消失(看不到車尾燈)。只花了53秒(可看做左下角的拍照時間)...(恕刪) 沒錯這是真的我以前在台北市八德路2段那邊親眼看到拖吊車人員跟警察的效率(不是我的車)人員下車腳踏地開始計時到車子移動拖走就是大約一分鐘左右
你停在那邊貨車司機看到會不爽然後1999 110申訴托車就來啦要不然這樣他就只能停紅線卸貨然後他也被民眾申訴1999 110....臺北的民眾是很熱心的看到車子停在殘障停車格上明明車上有殘障證明也要申訴說這部車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