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7085 wrote:
因為前面那台車突然給...(恕刪)
全國法規資料庫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4 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前車如須減速暫停,
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紅字部份給你參考一下,
有保險就辦出險吧,
省的麻煩



補充一下:
車道線 一條虛線 + 一格空格 就是 10 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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