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iao wrote:
兩位員警立即答應,在此特于感謝
讚!
coniao wrote:
剛剛已經到內政部警政...(恕刪)
coniao wrote:
今天收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警察隊的E-MAIL,全文如下: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警察隊 書函
機關地址:24346新北市泰山區大科坑1號
聯絡人:巡官馮輝龍
聯絡電話:02-29099136轉122
傳真電話:02-29096444
電子信箱 : hmliub@hpb.gov.tw
受文者:OOO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5月18日
發文字號:公警一督字第100017133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台端致函感謝本隊執勤員警熱心服務,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道公路警察局100年5月11日公局督字第1000072570號函轉台端100年5月9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本案經查係由本隊警員丁文卿、施嘉雄於100年5月8日發現台端所駕駛車號OO-OOOO自小客車,行經國道一號30.9公里北向故障待援,兩員主動關懷積極處理,本隊除從優獎勵外,並提出表揚;提供服務是我公路警察人員之職責,台端對本隊人員之鼓勵,在此敬表謝忱。
正本:OOO君
副本:國道公路警察局(檢陳勤務表、無線電通信聯絡紀錄表、工作紀錄簿等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