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台北市機車退出騎樓並...(恕刪) 所以這就顯現了弱肉強食、叢林法則的現象...(同樣的...都更也是反映現在的情況)--會有很多機車族是因為有不少是低收入戶他們沒錢天天搭大眾交通工具甚至還要考慮債務的問題縱使機車騎士也有不對的地方不過在這個環節有配套措施的話譬如:大眾運輸票價合理化,多開班次...等(但也是要考慮業者的營收,在這我就不提了)這樣才有辦法解決不公平的現象
才35萬張喔???應該要350萬張以上才對吧...可見沒有努力抓...我公司這裡的人行道地上畫滿了拖吊粉筆記號可是每天我下班經過,都還是看到拖吊車一直在吊地上畫滿了新舊的拖吊記號還敢亂停....看到車主來,那個爆跳的樣子,真好笑....不過這也表示,路上白目的人,真的超多..看不到地上的粉筆記號大概也看不到交通標誌跟號誌吧大概行駛在路上,也不會顧前顧後的...想開哪就開哪,想停哪就停哪想轉就轉...
機車族如果願意付跟汽車差不多的停車費,應該也會有很多付費停車場可以停吧。問題是全都要找免費停車位,結果當然是沒人願意設置機車停車場。另一個疑問是,為什麼政府要用全體人民的稅款來為機車族畫停車位?如果提供免費停車位是應該的,那為什麼汽車族應該付停車費?捷運或公車族又應該付使用大眾運輸載具的費用?獨獨機車族例外?
finjerry wrote:免費停車位,誰不想停?路邊不得汽車、騎樓不準停機車,店家真的會比較開心?沒生意上門誰是誰會唉唉叫。 就是因為這樣所以用路人把方便當隨便,造成交通的大亂尤其是狹小的街道最好的辦法還是要採取配套措施不然交通不但無法改善,而且只會越來越亂
感覺台灣的罰單文化與取締文化已經到了一個不可思議的地步交通違規罰金竟然也是政府固定收入之一?交通違規取締越多代表警察業績越好?我覺得應該要把罰單文化與制度改成如下:一個地區的交通違規越多、代表當地的交通主管機構越瀆職因此應該要規定交通違規越多的區域、警察績效越差!那會不會造成警察都混吃等死不做事讓交通越來越亂?並不會!只要改成管轄區域的警察不得在自己責任區域內開單!只能在臨近地區取締交通違規!也就是我要努力在我管轄的區域"勸導"交通違規現象、避免自己的績效被別人越抓越差!但是努力去抓別人家的交通違規!也相對地警惕隔壁地區的交通主管機關!是不是這樣,咱們的交通才有改善的一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