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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出門 剛裝記錄器 巷子十字路口車禍(影片請教)


unimmi wrote:
看完了影片,在這種巷...(恕刪)


應注意而為注意 應該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法律上用字要小心差一字差個十萬八千里

Acounting wrote:
頭香被搶去了先問 ...(恕刪)



汽車都有保對方的.只是自己的車沒保車體險
FIREman

厚素共 wrote:
39秒處可以看到巷口的反光鏡

那個絕對不是裝好看的!!是有用處的.....


+1,
那....麼大一個反光鏡,
經過路口時, 在反光鏡中也很明顯看到機車大燈, 朝著路口來~~
汽車未減速, 機車也沒減速~~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CCL wrote:
+1,那....麼大...(恕刪)



對阿 千交代萬提醒過啥路口都要減速

俺在消防隊開車,現在連過路口也都馬要減速,停下來再開

沒辦法 寧願慢慢開
FIREman
torbor65 wrote:
汽車都有保對方的.只是自己的車沒保車體險.(恕刪)


剛口氣差..在此致歉

有保賠對方的...就比較好處理了

只是在傷後部份..雖說保險公司還是會處理醫療費部份

但是與騎士和解也是很重要

不然最後談判破裂..還是有可能被法官判處拘役的刑責
我覺得樓主開得很慢了阿
機車倒是騎的有點快??
很遺憾樓主沒注意到凸面鏡

ipt193105 wrote:
我覺得樓主開得很慢了...(恕刪)


對阿 應該差不多20~30之間

那這種有牽涉到人的是不是應該要簽和解書????????????????
FIREman
看起來機車是比較慢到達路口的,而且看起來似乎是有在講手機
而且很專心的在講,你看撞上那一瞬間騎士的頭連轉頭看路都沒有......

看來是汽車剛好到路口已經出去了機車才突然出現所以連煞車都無法反映了

ppwa wrote:
看起來機車是比較慢到...(恕刪)



1.所以現在是不是應該通知保險公司(假日放假中)處理???



2.要直接連絡機車車主嗎???(她今天約做筆錄)


FIREman

horsehead wrote:
40~41秒時可看見他的動作,感覺很像在講手機,而且是單手騎機車,如果真是像大大所說的這樣,那肇責是否也就跟著不一樣了

就是這個動作,真的很像...
樓主應該可以去調通聯紀錄..
看看當時那位機車騎士是否有通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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